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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RNET第24届学术年会
选择字体:      科技部  发布时间:2008-09-01

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申报书)

  为建立统一、规范的重大专项信息管理制度,加强重大专项信息的管理,特设计《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项目(课题)可行性研究报告(申报书)》格式和填写要求。

  一、请严格按照表中要求填写各项。

  二、项目(课题)可行性研究报告只能由法人提出,可以由一家单位组织,也可以由多家单位联合组织,牵头单位为项目(课题)组织实施的责任单位。每个项目(课题)只能有一家责任单位和一个组长。项目(课题)组长由项目(课题)责任单位指定。

  三、项目(课题)可行性研究报告由项目(课题)责任单位编写,并报专项实施管理办公室汇总;

  四、项目(课题)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第一次出现外文名词时,要写清全称和缩写,再出现同一词时可以使用缩写。

  五、组织机构代码是指项目(课题)责任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上的标识代码,它是由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中心所赋予的唯一法人标识代码。

  六、编写人员应客观、真实地填报报告材料,尊重他人知识产权,遵守国家有关知识产权法规。在项目(课题)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引用他人研究成果时,必须以脚注或其他方式注明出处,引用目的应是介绍、评论与自己的研究相关的成果或说明与自己的研究相关的技术问题。对于伪造、篡改科学数据,抄袭他人著作、论文或者剽窃他人科研成果等科研不端行为,一经查实,将记入信用记录。

  七、此表可在科技部网站下载。

  八、此表为重大专项项目(课题)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基本信息,各重大专项实施管理办公室可根据自身的特点,适当增加相应的内容。

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项目(课题)可行性研究报告(申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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