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教育部科学技术研究重点项目立项通知
(直属高校)
教技司[2008]68号
部属各有关高等学校:
2008年度教育部科学技术研究重点项目评审工作已经结束。经专家评审并在我司网站公示无异议后,共有119项申请获得批准,列入2008年度教育部科学技术研究重点项目计划,具体名单见附件。
为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我部对2003年颁布的《教育部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做了进一步修订,于2007年10月1日起按《教育部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管理办法(修订)》(教技[2007]6号)(简称《管理办法》)实施。《管理办法》强调了承担项目的过程监管,同时细化了经费使用与管理的内容,增加了教育部科技管理平台管理等内容。各项目承担高校应严格执行《管理办法》,切实加强对承担项目的过程管理。在研项目须每年年底前通过教育部科技管理平台提交项目年度工作报告;项目完成后,须及时组织项目的结题(验收)工作。项目结题(验收)报告及成果相关信息(验收项目需附专家验收意见、专家名单)等电子材料须及时通过教育部科技管理平台报送我司。科技管理平台中统计的各校项目完成情况(结题、验收及年度进展报告提供情况等)是我司核定下一年度的项目申报指标的主要依据。
我部资助的教育部科学技术研究重点项目经费主要来源于科学事业费。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必须严格遵守有关规定,经费列入2008年度经费预算。于年末统一编制财务决算报我部财务司。
附件:2008年度教育部科学技术研究重点项目立项项目名单(直属高校)
教育部科学技术司
二〇〇八年三月十七日
部内发送:财务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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