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循环经济高技术产业化重大专项的通知
教技司[2007]262号
各有关高校: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下发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循环经济高技术产业化重大专项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07] 2289号,附件1),决定在钢铁、有色、化工、建材、轻工五个行业组织实施循环经济高技术产业化专项。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根据通知要求做好申报工作。其中,拟通过我司申报的项目,请按属地原则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备案,并于10月29日前将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和有关附件、项目简介等材料一式四份报送到我司高新技术处(同时报送相关材料电子文档)。
有关附件请在教育部科技司主页中重要通知和快讯栏目中下载(网址:www. dost.moe.edu.cn)。
特此通知。
联系人:陆宏生 邰忠智 联系电话:66097937 66096532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大木仓胡同35号教育部科技司
邮 编:100816
电子邮件:gxc7937@moe.edu.cn ;http://zhongzhi@moe.edu.cn
附件: 1.《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循环经济高技术产业化重大专项的通知》
2.《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管理办法》
教育部科技司
二OO七年十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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