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 中国教育 高校科技 教育信息化 下一代互联网 CERNET 返回首页
周光权:禁止对人体胚胎实施基因改良,确保中华民族安全繁衍
2019-03-05 清华新闻网


全国人大代表,无党派人士,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十三届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周光权

  近日,我国“基因编辑婴儿”相关事件让全球舆论一片哗然,也带来社会广泛质疑。这一实验可能带来医学风险和伦理风险,甚至可能危及我国的国家安全和中华民族的安全繁衍、长远发展,必须高度重视。这一事件也揭示出我国在这一领域存在行政管控和法律上的空白。因此,强化人体胚胎实验监管、制定相关规定来禁止基因编辑和人体胚胎实验,已经是刻不容缓的任务,值得国务院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法制部门、科技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对此予以高度重视。

  因此,我建议:一是国务院科技行政主管机关、卫生健康主管机关、教育行政主管机关对有关科学研究必须严格监管,在相关领域的海外人才引进、实验室组建、公司成立等方面严格审查,签订相关伦理承诺。

  二是由司法部牵头,会同国务院相关部门尽快提出立法草案,起草有关法律条文,尽快将生命科学医学研究和实践置于法律语境下,用严格的程序约束有关研究,防止实验的随意性,确保有关科学研究的有序、科学、严谨。

  三是要将刑法作为治理社会的最后手段体现在立法草案中,增设“非法从事人体胚胎实验、非法进行基因改良罪”,将非法生产人类基因个体、非法改良人类胚胎、非法编辑基因等行为规定为犯罪,从而达到用铁腕治理非法从事人体胚胎实验的目的,确保中华民族的安全繁衍、社会主义事业的永续发展。

  最后,建议国务院相关部门对上述问题进行研究,强化有关日常行政监管措施,并在尽快起草相关规定后及时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教育信息化资讯微信二维码

特别声明: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

邮箱:gxkj#cernet.com
微信公众号:高校科技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