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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科学技术进步奖(科普图书类)暂行规定
2001-01-01


  科普图书类是指传播科学知识、科学方法、科学思想和科学精神的科学普及读物。
一、推荐条件
   1.推荐的科普图书应公开出版发行两年以上(含两年)。
   2.科学性强,内容真实、成熟、准确,阐述清晰,具有全面的、发展的观点,并具有相 对的先进性。
   3.思想性强,符合我国的出版方针,有助于提高人民的科学文化素质和思想道德素质。
   4.可读性强,说理通俗易懂,文笔生动流畅。
   5.普及面广,有相当大的发行量,受到社会广大读者的欢迎和好评。
二、奖励标准
   1.一等奖 达到或接近国际上同类著作的先进水平,编辑出版质量应达到国家规定图书质量标准的优质品。对推动科技进步、提高全民的科学素质作用重大,并取得重大的社会、经济效益。
   2.二等奖 达到国内同类著作的领先水平,编辑出版质量应接近国家规定图书质量标准的优质品。对推动科技进步、提高全民的科学素质作用很大,并取得很大的社会、经济效益。
   3.三等奖 达到国内同类著作的先进水平,编辑出版质量应达到国家规定图书质量标准 的良好品。对推动科技进步、提高全民的科学素质作用明显,并取得较大的社会、经济效益。
三、主要完成人和主要完成单位科普图书主要完成人和主要完成单位应是直接对科普图书的形成和出版做出创造性贡献的人员和单位。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作为科普图书的主要完成人和主要完成单位:
   1.科普图书的作者:指个人或编著集体;
   2.科普图书的编辑:指策划编辑和责任编辑;编辑应策划选题内容,或对整体结构提出重大的合理的改进意见,或在创作思路上给作者 以重大的启发,并在科普图书中署名。
   3.科普图书的主要完成单位:指科普图书作者所在单位、参加编著的单位及相应的出版社。
四、下列图书暂不列入评奖范围
  1.国内外学术会议论文集、学位论文集、各类汇编;
  2.社会科学范畴的图书;
  3.年鉴;
  4.以外国语言文字撰写的科普图书;
  5.属于自学考试、成人教育、函授、夜大等方面的教材;
  6.译著;
  7.科技期刊;
  8.音像、电子出版物。


资料来源: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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