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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五项目现代人口和生殖健康服务体系申请
2007-12-11 科技部

  一、项目总体目标

  项目的总体目标,一是研制人口和生殖健康信息数据获取、处理与应用信息标准,解决本领域数字教育、虚拟咨询、电子商务、电子政务、医疗辅助决策和应用服务集成等关键技术,结合前期国产基础软硬件的研究开发基础,创建以我国13亿人口为基础,面向社区、家庭和个人,安全可信、可运营的现代人口和生殖健康公共服务平台;二是培育第三方服务运营商,在我国东、中、西部和东北等不同功能区域开展现代人口生殖健康服务模式研究,建立基于服务、管理、营运有机结合和功能互补,适合我国人口管理特点和技术服务市场规律,以第三方服务为枢纽的现代人口生殖健康公共服务运营模式,形成东中西部良性互动,生殖健康服务水平差距趋向缩小、区域生殖健康现代服务业基本形成、人口和生殖健康市场体系逐步建立的区域协同发展新格局,从而为提高我国人口素质、改善国民生殖健康水平提供技术支撑环境,为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面向市场提供核心竞争力,为基于巨大人口资源的现代生殖健康服务业的形成提供市场驱动力。

  二、项目研究内容

  项目的主要研究内容,是按照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和现代服务业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的基本需求,解决本领域医疗辅助决策和应用服务集成等关键技术,整合建立数字教育、数字家庭、电子商务、电子政务等现代生殖健康公共服务平台和服务运营体系;项目将继承和发展“十五”现代服务业及计划生育科技信息化取得的成果,特别是前期国产基础软硬件的研究基础,采用组织部门宏观指导下的项目组长负责制,调动各地方计划生育系统的积极性,突破关键技术,整合优势资源,创新服务模式,推进示范应用,加强集成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充分发挥科技对现代人口和生殖健康服务业发展的支撑与引领作用,加速现代人口和生殖健康服务业“社会化、市场化、产业化” 发展进程。

  三、课题设置

  本项目下设5个课题,其中第1课题至第4课题公开招标,第5课题定向委托。

  课题1:生殖健康公共服务架构设计与信息标准研制;

  课题2:生殖健康数字教育与数字家庭关键技术研究;

  课题3:生殖健康新技术新产品电子服务关键技术研究;

  课题4:安全可信的电信级生殖健康服务运营支撑体系关键技术研究;

  课题5:基于知识管理与辅助决策的生殖健康服务集成关键技术及区域示范。

  四、实施期限

  本项目实施年限为3年,从2008年至2010年。

  五、项目经费

  本项目经费预算10700万元,其中拟安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经费5550万元,其余经费由承担部门、地方和单位配套解决。

  六、申报内容

  课题一:生殖健康公共服务架构设计与信息标准研制,拟安排国拨经费400万;

  课题二:生殖健康数字教育与数字家庭关键技术研究,拟安排国拨经费1600万;

  课题三:生殖健康新技术新产品电子服务关键技术研究,拟安排国拨经费600万;

  课题四:安全可信的电信级生殖健康服务运营支撑体系关键技术研究,拟安排国拨经费600万。

  七、申请管理

  1.本项目由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具体组织实施。

  2.根据《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科技支撑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的规定,遵循“公开申报、专家评审、择优委托”的原则,选择承担单位。

  3.申请内容应在指南所设课题范围之内,并以课题为单位申请。

  八、申报的基本条件和要求

  1.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较强科研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资产负债率低于60%、无不良行政处罚或违法记录、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内资或内资控股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事业单位等,均可单独或联合申报,不接受个人申请。

  2.申报单位应对某一课题整体研究内容进行申报。联合申请单位各方应签订联合申请合作协议,明确规定各自所承担的研究内容和责任。课题牵头申请单位对联合申请各方的申报资格进行审核。经有关部门科技司或所在省(市、自治区)科技厅(委)审定后,进行申报。

  3.课题承担单位要具有从事课题研究内容相关的研究基础,包括高水平的科研队伍、较全的研究设施、良好的研究业绩、较强的示范推广能力等必要的实施条件。鼓励科研单位、高等院校和企业以“产学研联盟”的方式联合申报课题,实现责任和风险共担、知识产权和利益共享。

  4.课题负责人须具有高级技术职称,年龄不超过60周岁,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无不良科研行为。课题负责人用于本课题研究时间不少于本人工作时间的60%,在国内工作时间不少于9个月。

  5.所有课题申请人均不得参与两项以上本项目课题的申报,且只能主持申报一项本项目课题。课题申报单位(包括联合申报中的任意一方)和主要申报人,对同一个课题不得进行重复或交叉申报。

  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公务员(包括行使科技计划管理职能的其他人员)不得作为课题负责人和主要研究人员。

  6.申报单位经费须专款专用,设立单独账簿,独立核算,并保证配套资金及时到位,保障课题研究工作的顺利实施。

  经形式审查,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请书视为无效申请,将不参与专家评审。

  七、申报文件的编制与递交

  1.文件编写:以中文编写,要求语言精炼,数据真实、可靠。

  2.文件规格:一律用A4纸,仿宋体四号字打印并装订成册,一式20份,同时附上电子版。申请书按统一格式编写。

  3.课题预算申报书须单独装订,与相关申报材料一并提交。课题预算要同时进行网上申报,书面申报材料必须按照网上申报系统软件打印,书面申报材料与网上申报材料不一致,将不予受理。编制要求按照《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概算和课题预算编报指南》,具体情况见科技部网站http://finance.most.gov.cn。

  4.课题申报书及有关资料应有法定代表人(或委托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全部申请文件须包装完好,封皮上写明申请课题、申请单位名称、地址、邮政编码、电话、联系人。

  5.相关附件材料包括:

  (1)申请函;

  (2)申请单位〔人〕资格审查文件;

  (3)申请单位承诺函;

  (4)申请单位资信证明;

  (5)申请单位自筹资金保证书;

  (6)联合申请合作协议;

  (7)申请单位营业执照或法人代码证;

  (8)近两年度资产负债表与损益表及现金流量表;

  (9)成果查新证明(必须由国家或部省级权威部门出具)

  (10)申请材料一览表。

  6.申报工作自本指南公布之日起开始,申报单位须根据《课题申报指南》要求参与申报活动。《课题申报书》及相关的附件可从科技部网站(www.most.gov.cn)上下载。

  7.只接收在申请截止日期前由申请单位面交或邮寄的申请文件。寄达时间以北京邮局签收日为准。申请文件在邮寄过程中出现的遗失或损坏责任自负。

  寄达申请文件的截止日期:2008年1月10日下午17:00时整。

  寄送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中国人民大学文化大厦806(1)室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科学技术司 

  邮编:100086

  九、未尽事宜参照国家有关科技管理办法执行。

  十、联系人

  国家人口计生委科技司:

  汪丽娟  电话:82504729  邮箱:gjkejisi@126.com

  沈海屏  电话:82504219  邮箱:gjkejisi@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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