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凭买卖合法化如何?
中国教育在线 作者:杨支柱(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法律系副教授) 2007-01-10
然而“真的假文凭”更大的问题还不是文凭使用者欺骗用人单位,而是文凭使用者和用人单位合谋。广州市劳教一所71名干警集体花钱购买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成人高等教育法律专业专科毕业证书一事就是一个铁证。严格地说,“真的假文凭”应该叫做“假学历,真文凭”——只要不被媒体揭露从而受到有关部门查处,凭借它就可以享受到一切真学历带来的优惠。一些党、政领导干部凭借权学交易获取的在职硕士、在职博士学历,本质上也是这类“真的假文凭”。
用人单位和“真的假文凭”使用者合谋的原因,则是国有单位普遍的、制度化的学历歧视。学历作为特定岗位的敲门砖本身无可厚非,一则这样做可以极大地降低录用成本,二则要全面测试一个高学历人才必要的知识基础对于许多用人单位来说是不可能的。所谓学历歧视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学历超越求职敲门砖的功能持续地影响员工的待遇,导致同工不同酬;二是在求职门槛上设定不必要的过高学历要求。这两种学历歧视都打着尊重知识、重视人才的幌子,却造成人力资源浪费、工作积极性和知识更新动力丧失和刺激学历做假等一系列的恶果。
学历歧视的观念在中国大陆是如此深入人心,以至于许多自以为反对学历歧视的人骨子里仍然充满了学历歧视。2005年初某些省市在公务员招考中取消学历类别限制,不再区分全日制学历和非全日制学历,允许具有自考、电大、夜大、函授等国家承认学历者报考公务员,受到媒体一致好评,被誉为“消除学历歧视”。然而在我看来,在勉强算是实现了九年制义务教育的中国大陆,普通公务员岗位要求报考者具有高中学历就是学历歧视,更不要说大专了。但特殊的岗位,譬如法医即使要求法学和医学两个本科或本科以上学历,也不能说是歧视。
行业腐败本身就是一个难以治愈的痼疾(远非个人腐败可比),而文凭买卖的兴盛还涉及文凭注水、教育垄断、学历歧视、权学交易等一系列同样难以解决甚至更难解决的观念和制度问题,因此短时间内要解决这一问题是没有希望的。既然如此,何不仿设立红灯区将卖淫合法化的思路,将文凭买卖合法化呢?
所谓文凭买卖合法化,就是建立公开的文凭交易市场,任何高校都可以不受招生名额专业分配和省际分配的限制,不受买方原有学历和在该校受培训的时间长短及有无的限制,也不受出售文凭总数的限制,自由地出卖各种级别的文凭。
文凭买卖合法化虽然会极大地提高用人单位的录用成本,但是其积极意义也不可低估,说不定真是在中国同时破除教育垄断、消除学历歧视和遏止权学交易的不二法门呢!
文凭买卖合法化之后,文凭的卖方市场可以立即转变为买方市场,高校之间卖文凭的竞争会将各种文凭的价格降低到最低限度,假文凭作坊将彻底丧失市场,文凭消费者将免受中间人的蒙骗和盘剥,用人单位将不再受注水真文凭的欺骗(既然都注水,还不多长个心眼?),政府也可以通过验证和保证被买卖文凭的“真实性”来确保文凭买卖双方踊跃交纳“文凭买卖契税”。
文凭买卖合法化之后,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一流高校的文凭因为不再受数量限制,招生名额在各省之间分配不公所导致的矛盾将不复存在,招生公平将得到保证,政府对教育的垄断将丧失意义,教育这个计划经济的最后堡垒将不攻自破。
文凭买卖合法化之后,低廉的文凭价格使得所有的中国公民都可以凭买来的文凭报考公务员,用不着改变人事部门“尊重人才”的学历要求就可以使所有的中国公民在公务员报考问题上免遭学历歧视。硕士学历、博士学历对于评定职称和晋级的作用也将随着硕士文凭、博士文凭的大量销售而名存实亡,权学交易的动力将逐渐被削弱。而大量抛售硕士文凭、博士文凭增加的收入又可以弥补专科文凭、本科文凭降价给高校带来的损失。如果这还不足以改变国人的学历崇拜观念,教育部可以再设个“壮士”、“烈士”学位让高校来卖。物极必反,到了这个时候,大概学历歧视也就寿终正寝了。当全中国人手一本“烈士”文凭的时候,买卖文凭的高校大概也就真的成为教育大跃进的烈士了。 (来源:学术批评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