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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版权联盟”在京成立
2005-01-31

随着互联网在我国的飞速发展,网络传播中涉及的著作权问题已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著作权保护的领域也逐步扩展到网络环境,直接关系到权利人、传播者以及使用者的相关利益,因此,建立透明的著作权使用环境至关重要。

为推动互联网行业信息网络版权自律、促进网络版权立法建立、开展信息网络版权的理论研究与学术交流,促进我国信息网络版权制度的不断完善,维护权利人、传播者以及使用者的合法权益,中国互联网协会于2005年1月28日在北京成立了中国互联网协会行业自律工作委员会网络版权联盟并召开成立大会。

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和信息产业部电信管理局的领导出席了成立大会。会议选举中国互联网协会副理事长、行业自律工作委员会主任高卢麟担任“网络版权联盟”主任委员,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段玉萍、金山软件公司总裁雷军、TOM总裁王雷雷以及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总经理王勇担任副主任委员。

记者从中国互联网协会了解到,“网络版权联盟”是由金山软件公司、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滚石(中国)、超星数字图书馆以及中国电信、中国移动、中国网通、中国联通等运营商和TOM、新浪、搜狐、网易等门户网站二十几家单位,从网络运营商、内容服务商、著作权人三方角度共同自觉、自愿发起成立的,是继中国无线互联网行业“诚信自律同盟”成立后的又一个中国互联网行业自发组成的自律联盟组织,是中国互联网协会推动行业自律的又一重大举措。

“网络版权联盟”的宗旨是:遵守国家相应的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通过行业自律维护网络版权,推动信息网络版权法律的实施,为中国互联网用户提供具有合法授权的内容和服务。配合有关部门的执法工作,遏制互联网私服外挂等侵权行为,营造和维护互联网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良好环境。

“联盟”成立后,将致力于推动行业自律,推进信息网络版权立法,组织理论研究和学术交流;为立法、司法、行政执法提供技术信息的咨询;为联盟成员提供信息网络版权法律咨询和政策建议;宣传普及版权知识,组织信息网络版权专业培训;建立网络版权信息发布和交流平台,提供网络版权方面的服务;收集有关信息、编制汇编材料;组织相关社会公益性事业;维护会员的版权,配合政府相关部门的执法工作,遏制互联网上的侵权行为。

“联盟”成员单位将共同严格遵守国家相应的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响应中国互联网协会在2004中国互联网大会上发出的“构建繁荣、诚信的互联网”的号召,尊重知识产权,促进中国互联网行业内容产业的有序发展。“联盟”的成立将从行业角度建立网络版权运作规则,平衡权利人、传播者以及使用者的关系,建立透明的著作权使用环境,进一步推动我国互联网应用服务更深层、更广泛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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