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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破科技成果转化瓶颈 加快创新成果转化应用
2018-03-12 北京日报

  此次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要支持科研院所、高校和企业融通创新,加快创新成果转化应用。科技成果转化难已经成为一个普遍现象。面对科技成果转化率低、可应用科技成果率不高、企业和个人参与科研项目不积极等问题,多位全国政协委员建言,要打破科技成果转化瓶颈,加快创新成果转化应用。

  王小川:按科技成果效益减免科研人员个税

  全国政协委员、搜狗公司CEO王小川建议,应创新采取应用类科研项目事后税收优惠方式,遴选出具有科研和转化能力的企业深入参与科研项目。通过减免个税等方式,充分激发科研人员积极性。

  王小川表示:“有些没有科研能力的企业,用低质量的、重复性的技术内容多年反复套取国家科研项目经费。一些单位甚至挪用科研经费发放工资奖金,列支人员或办公经费、考察费、交通费等,或者科研经费不按进度支出,在结题时突击花钱。这类单位虽然单项目金额不高,但累积数目庞大,占据消耗了一大部分国家科研投入,致使科研经费浪费。”

  为遴选出具有科研和转化能力的企业深入参与科研项目,将科研资金向真正具有科研和转化实力的企业倾斜,有效促进科技成果转化,避免“劣币驱逐良币”,王小川建议,应完善科技激励机制,以科技成果转化产生效益为导向,创新采取事后税收优惠方式,将大企业应用类科研项目的事前资金补助,转变为事后依成果转化产生效益适当减免企业和个人税收,从而激发企业和个人科研热情,有效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为充分激发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强调以科技成果转化为目标开展科研,王小川建议,以部分新增应用类科研项目为试点,依据科技成果转化取得的效益评判,对项目核心科研人员因项目获得的各级政府部门的科技奖金免税,自项目产生收入年度起3年至5年内予以日常工资、奖金的个人所得税减少50%等,以体现对科研人员的支持和重视。

  程静:打造国家高精尖产业研究平台

  “中国众多顶级高校院所研发的相当数量的成果,依然作为高校院所的成果‘库存’,不能有效发挥价值。”全国政协委员、中关村智造大街CEO程静表示。

  她建议,要整合优势创新资源,打造国家高精尖产业研究平台。平台主要面向科研院所科技项目,提供物理空间、专业技术服务、市场需求对接资源服务、转化基金扶持等,实现“共享技术实验平台+快制中试平台+检验检测+知识产权+政策服务+人才服务+法律服务+财税服务+市场应用”等全要素精准加速转化平台,帮助科学家技术快速完成向成功应用技术市场的转型。同时形成一个以政府为指导支持的第三方技术成果转化机构服务平台。

  “通过市场化需求分析直接对接大型企业技术短板,同时接通各创新技术团队及科研院所的研究通道,从而解决技术成果转化的盲目性,做到有的放矢。”

  “北京以人均专利数量94.5件,位列我国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排名之首。”程静表示,鉴于北京丰厚的技术资源、众多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建议率先支持北京设立北京市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及科技母基金,联动辐射上海、深圳、雄安等科技创新资源高度聚集的地区,将平台落地在协同创新研究院。

  易建强:取消科技成果转化第三方评估要求

  “目前事业单位在开展科技成果转化活动时,需要请第三方评估机构对拟转化的科技成果进行国有资产价格评估,这成了制约科技成果转化的绊脚石。” 全国政协委员、致公党北京市委委员、中国科学院自动化研究所综合信息系统研究中心副主任易建强表示。

  易建强认为,科技成果本身具有不确定性,其价值会随时间发生变化。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等往往缺乏可供参考的定价标准,而只是具有潜在应用价值的科技成果更无法用已有的商品定价模式为其估价。

  “科技成果的转让价或者入股价应该由该科技成果的持有方和受让方共同决定,而不应该由第三方评估机构决定。”易建强说,此外现行的评估环节流于形式,缺乏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效果。有的评估过程可能持续几个月甚至半年以上,严重影响了科技成果转化的时效性,给广大科技人员增添了巨大负担。

  易建强建议,应取消技术转让和技术作价入股时必须将科技成果进行第三方评估的要求。科技成果的价格应当由持有方和受让方自行协商决定。此外,在技术转让和技术作价入股的协议模板中增加单位免责条款,从而强化科技成果持有人的法律责任,同时提高事业单位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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