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2011年度信息领域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综合评估会议的通知
教技司便[2011]250号
有关高等学校:
2011年度信息领域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现场评估工作已经完成。根据《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评估规则》和今年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评估工作的总体安排,经研究,我司定于2011年10月20 -21日在北京召开部分重点实验室综合评估会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综合评估形式
根据《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评估规则》,在现场评估基础上,每小组前2名和最后1名参加综合评估,共有15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参加综合评估。
综合评估采取集中答辩评审的方式进行。主任工作报告30分钟,专家质询10分钟。
二、会议要求
1.请各实验室认真做好综合评估的准备工作,在现场评估的基础上,修改完善实验室主任工作报告。主任工作报告要进一步突出实验室在评估期内的人才与创新团队建设、承担重大科研任务与标志性成果、国际合作与交流以及对外开放、学术交流、日常管理等方面所取得的进展,并实事求是地针对实验室存在的问题和现场评估专家意见,提出改进方案。
2.实验室需准备工作报告多媒体演示文本稿一式30份,报到时直接带到会场交会务组。
3.实验室主任需按答辩时间安排,提前30分钟在会场外报到等候,并请自带笔记本,会议备有多媒体投影设备。
4.会议对实验室人员食宿不作统一安排,实验室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三、会议时间
10月20---21日,各实验室复评的具体时间安排详见附件。
四、会议地点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国际会议中心(北京海淀区学院路29号,电话:010-82323888)
联系人:明媚、明炬
电话:010-66096301/66096519
教育部科技司
2011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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