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教育在线 中国教育网 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教育部组织开展少数民族教师普通话培训工作

http://teacher.eol.cn  来源:教育部  作者:  2008-07-25  字体:  

  7月16日、7月22日,新疆2008年贫困地区少数民族汉语教师普通话培训班分别在伊犁师范学院、新疆教育学院开班,来自北疆三地州的40名哈萨克族中小学汉语教师、南北疆七地州的80名维吾尔族中小学汉语教师将接受为期35天的普通话口语训练。7月底至8月中旬,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等8省(区)的少数民族教师普通话培训工作也将陆续开展,对730名乡村中小学少数民族教师开展普通话的专门培训。为此,教育部共投入专项培训经费123万元。

  为了满足民族地区少数民族师生学习普通话的需求,促进民族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加大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工作力度,从 2002年起,教育部先后在新疆、西藏、云南等9省(区)开展少数民族教师普通话培训工作。至2007年底,累计拨款338万元,委托相关省(区)教育厅举办培训班25期,培训乡、村中小学和教学点的少数民族教师2087人。培训深受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语言文字工作部门和少数民族教师的普遍欢迎,社会反响热烈。

收藏此页   好友分享  我要打印  我要纠错

免责声明:

① 凡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违者本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

内容推荐

每周四发刊中小学教师招聘电子周刊

eol.cn简介 | 联系方式 | 网站声明 | 京ICP证140769号 | 京ICP备12045350号 |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0236号
版权所有 北京中教双元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EOL Corporation
Mail to: webmaster@eol.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