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理工大学“百人计划”人才招聘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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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理工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大学之一,校园分为两个校区,北校区位于广州市天河区石牌高校区;南校区位于广州市番禺区广州大学城内,是一个环境优美、设施先进、管理完善、制度创新的现代化校园。学校现有6个国家级重点学科,67个本科专业,14个博士授权一级学科,20个硕士授权一级学科,75个博士点,177个硕士点。学校拥有一批实力较强的科研机构及技术开发基地,其中包括1个国家重点实验室、2个国家工程研究中心、4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个国家甲级建筑设计研究院、1个国家大学科技园,6个广东省重点实验室等。学校坚持科学研究面向市场、科技成果转化进入市场,2005年学校实到科研经费3.41亿元,专利申请量持续多年居全国高校前列,是全国第一批企事业专利试点工作先进单位。
学校重视师资队伍建设,师资力量雄厚。学校现有教职工4406人,其中专任教师2121人,两院院士5人,双聘院士19人,俄罗斯工程院外籍院士1人,国家教学名师1人。研究生导师1018人(其中:博士生导师271人,硕士生导师995人)。
“百人计划”人才
为进一步贯彻“人才强校”战略,加大引进高层次人才,特别是海外优秀高层次人才的力度,实现把华南理工大学建设成为国内一流、世界知名的高水平大学的目标,学校决定从“985工程”二期经费中拨款1亿元推出“百人计划”。现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符合“百人计划”条件的优秀人才。
内容简介
“百人计划”是我校“兴华人才工程”团队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计划在近几年(2005.9~2009.8)的“兴华人才工程”团队建设中设立100个高层次引进人才岗位,包括 “特聘教授”岗位30个;“讲座教授”岗位30个;“杰出青年教师”岗位40个。其中“特聘教授”、“讲座教授”必须是“兴华人才工程”团队的学科带头人或学术负责人,“杰出青年教师”必须是学术负责人或校级学术骨干。“百人计划”岗位聘期三年,如聘期考核合格,根据学科建设需要,“讲座教授”可以续聘;“特聘教授”与“杰出青年教师”岗位期满后不再续聘,可应聘“兴华人才工程”其它岗位,并享受相应岗位的待遇。
1.从事科研教学第一线工作,对于“特聘教授”,原则上自然科学类人才年龄在45周岁以下,人文社会科学类人才年龄在50周岁以下;对于“讲座教授”,除了个别学术成就特别突出的学者外,自然科学一般不超过55周岁,人文社会科学一般不超过60周岁。“杰出青年教师”原则上自然科学类人才年龄在40周岁以下,人文社会科学类人才年龄在45周岁以下。
2.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
3.胜任核心课程讲授任务;
4.对于“特聘教授”和“讲座教授”,要求学术造诣高深,在科学研究方面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成就;对于“杰出青年教师”,要求学术造诣较深,在科学研究方面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成就,发展潜力好。研究方向符合学校学科发展的规划;
5.对本学科建设和学术研究工作有创新性构想,具有带领本学科在其前沿领域赶超或保持国际先进水平的能力;
6.具有团结、协作精神及相应的组织、管理和领导能力;
7.“特聘教授”每年实际在岗时间要求在9个月以上,“讲座教授”要求 2-3个月以上,“杰出青年教师”则要求全职在校工作。
1.特聘教授
(1)提供三室二厅装修租住房一套,住房补助与房租标准执行学校的有关政策,或提供40万元的购房款(含个人所得税);
(2)根据需要提供50~200万元(人文社会科学类20~50万元)的科研条件建设费,纳入相关学院的学科建设经费;到校后根据学科发展需要与学校“985工程”的规划,如研究方向属学校重点建设的新兴交叉学科,经论证同意后可增加经费投入;
(3)学校提供5万元的安家费(提供购房款者除外),学院(或平台)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一定的配套安家费,此项费用可从本单位的队伍建设费中开支;
(4)聘期内享受学校工资及10万元/年的“兴华人才工程”岗位津贴;
(5)协助办理配偶工作的调动及子女户口随迁;
(6)在学校与学院协助下组建学术团队。
2.讲座教授
(1)在校实际工作期间提供三室二厅装修住房一套(周转用房),房租标准执行学校的有关政策;
(2)提供50~200万元(人文社会科学类20~50万元)的科研条件建设费,纳入相关学院的学科建设经费;到校后根据学科发展需要与学校“985工程”的规划,如研究方向属学校重点建设的新兴交叉学科,经论证同意后可增加经费投入;
(3)根据来校实际工作时间,学校按1.5万元/月的标准发放工资及岗位津贴;
(4)在学校与学院协助下组建学术团队。
3.杰出青年教师
(1)提供三室一厅租住房,住房补助与房租标准执行学校的有关政策,或提供25万元的购房款(含个人所得税);
(2)根据需要提供30~50万元(人文社会科学类10~20万元)的科研条件建设费,纳入相关学院的学科建设经费;
(3)学校提供3万元的安家费(提供购房款者除外),学院(或平台)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一定的配套安家费,此项费用可从本单位的队伍建设费中开支;
(4)聘期内享受学校的工资及3万元/年的“兴华人才工程”岗位津贴;
(5)协助办理配偶工作的调动及子女户口随迁。
1.填写《华南理工大学“兴华人才工程”优秀引进人才“百人计划”岗位申报表》相关内容(申报表在网页http://www2.scut.edu.cn/personnel/table/index.htm下载),提交该表格1式5份,同时提交电子版1份;
2.提供简历、学历和学位证书及其在国外任职或在国内担任重要职务的任职证明;
3.提供2-3篇重要创新性论文的全文及其刊载杂志封面、目录的复印件以及申报表中列举的其它代表性著作封面、目录和论文首页复印件;
4.提供所填申报表中列举的SCI、EI、SSCI、CSSCI收录以及论文他引情况的证明(要求经有关检索机构盖章的原件);
5.提供申报表中列举的所有科研项目、获奖及专利情况的证明复印件;
6.提供在国际学术会议上担任职务的证明以及作大会报告、特邀报告的邀请信或通知复印件;
7.提供三封专家推荐信(含外文翻译件和推荐人的联系方式)。
第五批岗位聘任时间安排(2007年9月-2008年1月)
9月13日—9月20日:学校与各学院向海内外公布招聘信息;
9月21日—11月24日:各学院收集、整理、审核应聘人的相关材料,并由“专业技术职务评议与聘任工作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11月25日—11月30日:各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议与聘任专家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候选人进行评议;
12月1日—12月14日:各学院报送候选人申报材料到学校人事处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办公室;
12月15日—12月28日: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2008年1月3日—1月9日: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领导小组讨论决定入选人名单;
2008年1月10日以后:学校公布“百人计划”岗位第五批入选人名单。
通信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五山华南理工大学人事处
邮政编码:510640
联 系 人:王 娟 李文芳 邱学青
办公电话:020-87110072 传 真:020-87113802
E-mail:wjtalent@scut.edu.cn
详情请查:http://www2.scut.edu.cn/personnel/employment/index.htm
欢迎应聘者前来报名与联系,各学院的具体招聘信息和联系方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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