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工程学院是福建省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2002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由原福建建筑高等专科学校与原福建职业技术学院合并组建而成,两校前身为解放前享有盛誉的“福建高工”,办学历史溯源于1896年清末著名闽绅林纾、末代帝师陈宝琛创办的“苍霞精舍”。
学校现设机电及自动化工程系、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系、计算机与信息科学系、土木工程系、建筑与规划系、环境与设备工程系、工程管理系、经济管理系、现代传媒系、法学系、数理系、外语系等12个系和马列部、体育部等2个教学部,另设有成人教育学院和软件人才培养基地。共有65个本专科专业,其中本科专业29个,涵盖工学、经济学、管理学、文学、理学、法学六大学科门类。现有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近12130人,函授本专科学生3500多人。
学校拥有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师资队伍,现有教职工123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620多人,正、副教授170多人。聘请美国工程院林幼堃院士、中国工程院陈一坚、陈火旺、刘宝琛、孙钧、陈清泉等6位院士及16位专家教授为客座教授。
学院坐落于中国历史文化名城福州市,现有鳝溪、仓山、浦东三个校区。新校区位于福州地区大学城,占地面积达94公顷,规划校舍建筑面积50万平方米,计划2007年全面建成。现有校内科研院所11个,校办企业14个,现代制造中心、现代控制中心、计算机应用中心、现代教育中心、建筑施工技能实训中心等实训基地和校外实习基地130多个。福建省模具开发基地、福建省电动汽车研究试验中心、福建省生产力促进中心先进制造技术分中心和福建省软件高职师资培训中心设在本校。
为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师资队伍,诚聘高层次人才来院从事教学和科研工作。
有意者请将应聘表、科研成果和论著目录、相关证件复印件及联系方式等提供给我院人事处。
福建工程学院欢迎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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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 部 |
专 业 |
学位或职称 |
| 机电及自动化工程系 | 力学、机械制造、液压与气动 | 博士或硕士副教授及以上 |
| 车辆工程 | 博士或硕士副教授及以上 (本科应为车辆专业) | |
| 高分子材料 | 博士或教授 | |
| 工业设计 | 教授或硕士及以上 | |
| 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系 | 电工、电磁场、电力自动化 | 博士或教授 |
| 微电子、电子科学、电子信息类 | 教授或硕士及以上 | |
| 计算机与信息科学系 | 计算机及信息类 | 教授或硕士及以上 |
| 经济管理系 | 工商管理、会计学、电子商务、市场营销、运筹学、系统工程、管理信息系统、企业管理信息化方向、工业工程、物流管理 | 博士或硕士副教授及以上 |
| 法学系 现代传媒系 | 广告学 | 硕士及以上 或“211工程”学校学士 |
| 广告营销或广告管理、新闻传播学 | 教授或硕士及以上 | |
| 法 学 | 博士或教授或硕士副教授 | |
| 土木工程系 | 交通规划、交通工程、土建类或计算机图学(愿意从事制图制图课教学) | 教授或硕士及以上 |
| 工程管理系 | 工程造价 | 教授或硕士及以上 |
| 工程管理、技术经济 | 博士或教授 | |
| 建筑与规划系 | 建筑设计、城市规划、艺术设计 建筑技术、建筑历史 | 教授或硕士及以上 |
| GIS | 硕士及以上 (本科应为测绘专业) | |
| 环境与设备 工程系 | 电气、环境工程 | 博士或教授 |
| 给水排水 | 博士或教授及硕士副教授 | |
| 暖通空调 | 教授或硕士及以上 | |
| 数理系 | 数学、物理 | 教授或硕士及以上 |
| 外语系 | 英语、商务英语、经贸英语 | 教授或硕士及以上 |
| 马列主义理论教研部 | 经济学、管理学、法律 | 博士或教授 |
(一)院士、国家人事部表彰的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以及进入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第二层次者有关待遇面议。
(二)作为学科学术带头人引进的博士生导师、教授
1、科研启动费15万元(文科减半)、安家费10万元、住房津贴18万元;
2、岗位津贴5万元/年;省外引进人员另由福建省发给生活津贴;
3、配偶可随调。
(三)教授
1、科研启动费8万元(文科减半)、安家费8万元、住房津贴15万元;
2、岗位津贴2-4万元/年;省外引进人员另由福建省发给生活津贴;
3、配偶可随调。
(四)博士后出站人员或具有博士学位的副教授
1、科研启动费8万元(文科减半)、安家费6万元、住房津贴12万元;
2、博士后按正教授一档标准执行;
3、岗位津贴3万元/年;省外引进人员另由福建省发给生活津贴;
4、配偶可随调。
(五)博士或具有硕士学位的副教授
1、科研启动费5万元(文科减半)、安家费5万元、住房津贴10万元;
2、博士按副教授一档标准执行;
3、岗位津贴2.5万元/年;省外引进人员另由福建省发给生活津贴;
4、配偶可随调。
(六)优秀硕士毕业生
安家费:紧缺专业(建筑学、英语、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工程造价、车辆工程、工业设计、艺术设计、广告学、新闻学)可享受1万元。
(七)引进以上人才中特别优秀者,待遇还可面议。
有意者请将应聘表、科研成果和论著目录、相关证件复印件及联系方式等提供给我院人事处。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福建工程学院人事处
联系人: 周老师 杨老师
邮政编码:350014
联系电话:0591-83960027
传真:0591-83960027
E-mail: rsc@fjut.edu.cn
网址:www.fju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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