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中国教育 高校科技 教育信息化 教育在线 教育舆情 CERNET 下一代互联网
CERNET第二十八/二十九届学术年会
  • 中国教育人博客
  • 天下教育
  • 考试培训
  • 中小学教育
  • 家庭教育
  • 就业创业
  • 菁菁校园
  • 分享空间
 当前位置:首页 > 中国教育 > 教育综述 > 综合新闻
教育部拟教师标准征意见 多项要求规范行为
2011-12-13    中广教育-人民日报

字体大小:

  ◎要将学生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

  ◎禁止讽刺歧视和变相体罚学生

  ◎要与学生进行有效平等的沟通

  ◎要尊重个体差异满足不同需要

推荐内容>>教育部负责人就教师专业标准公开征求意见答问
    >>教育部就中小幼等3个教师专业标准公开征求意见

  12月12日,教育部正式公布《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征求意见稿)、《小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征求意见稿)和《中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征求意见稿),12月30日前,公众可通过信件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对“标准”提出意见。

  “教师专业标准”框架由基本理念、基本内容与实施建议三大部分构成。基本理念提出教师要以学生为本,师德为先,能力为重,终身学习。基本内容由维度、领域和基本要求组成,分别对幼儿园、小学、中学教师的专业理念与师德、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提出约60条具体要求。实施建议分别对教育行政部门、教师教育机构和幼儿园、中小学及教师提出了相关要求。

  教师要给幼儿和小学生快乐的学校生活,要让中学生自主发展

  教育部相关负责人指出:“这三个标准是国家对幼儿园、小学和中学合格教师专业素质的基本要求,是教师开展教育教学活动的基本规范,是引领教师专业发展的基本准则,是教师培养、准入、培训、考核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在“专业理念与师德”方面,无论是幼儿园教师,还是中小学教师,均被要求保护学生(幼儿)生命安全、维护学生(幼儿)合法权益及尊重学生(幼儿)个体差异。“幼儿园教师标准”和“小学教师标准”更将保护学生生命安全放在首位。

  以“幼儿园教师标准”为例,教师必须“关爱幼儿,重视幼儿身心健康,将保护幼儿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尊重幼儿人格,维护幼儿合法权益,平等对待每一个幼儿。不讽刺、挖苦、歧视幼儿,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信任幼儿,尊重个体差异,主动了解和满足有益于幼儿身心发展的不同需求”。

  在满足这一基本态度的前提下,“幼儿教师标准”和“小学教师标准”同时提出要让学生(幼儿)拥有快乐的学校(幼儿园)生活,“中学教师标准”则要求教师“促进中学生的自主发展”。

相关文件>>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征求意见稿) >>《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说明
    >>小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征求意见稿)  >> 《小学教师专业标准》说明
    >>中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征求意见稿)  >>《中学教师专业标准》说明
推荐内容>>教育政策法规检索  >>教师队伍建设相关文件  >>师范教育专栏
推荐专栏>>师范教育教师新闻 海外情况 民办教师 高师教育 师教研究发展研究 专题研究
    >>教育新闻综合新闻 学前教育 基教新闻  高教新闻 教师新闻 考试新闻 就业新闻

教育信息化资讯微信二维码

 

  延伸阅读
· 教育部:“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最快10月出台
· 福建制定职校“双师型”教师标准
· 教育部公布三类教师专业标准
· 北京将推出《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标准及指导》
· 小学教师标准对教师意味着什么?
· 专家解读:教师专业标准的意义与作用
· 教育部负责人就教师专业标准公开征求意见答问
· 教育部就中小幼等3个教师专业标准公开征求意见
· 不讽刺,不歧视,请尊重:教师专业标准引热议
· 《中学教师专业标准》说明
建一流大学
·EDU聚焦:校园"毒跑道"
·快乐暑期安全教育别放松
·聚焦:毕业生迎来创业季
·教育3.15:优化教育环境
·3-6岁儿童学习发展指南
·开学第一课历年视频资料
  文献资料
·研究生课程建设加大
·教育法律修正案草案
·卓越教师计划改革项目
·《幼儿园园长专业标准》
·严禁任何形式就业率造假
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 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 
 
 版权所有: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网络中心    CERNIC, CERNET
京ICP备15006448号-16 京网文[2017]10376-1180号 京公网安备 11040202430174号
关于假冒中国教育网的声明 | 有任何问题与建议请联络:Webmaster@cerne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