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瞎宣传乱收费 教育培训市场亟须“重拳”整治
2011-04-02    中国教育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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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因:多头管理导致行业监管未跟上

  一培训机构同时在教育、民政、工商等多部门注册

  目前教育培训机构普遍存在诸多不规范行为,但为何长期得不到有效治理呢?记者了解到,注册一个教育培训机构,可以同时在教育、民政、工商多个部门审批、注册。正是这种多头管理,致使教育培训市场良莠不齐。

  据中关村企业联合会教育培训协会会长于洪泽介绍,经教育部门审批备案的培训机构,可以享受公益性事业的税收优惠,但由于教育部门审批要求严、标准高,很多规模不足、不具备教学资质的培训机构宁愿放弃“优惠”,选择在工商部门注册。据记者了解,这一类教育培训机构数量巨大。“这些不具备教育培训资格的机构整体表现为‘散、乱、差、弱’。”于洪泽说。

  中央教科所研究员储朝晖告诉记者,教育、民政、工商等多个部门对教育培训机构的审查没有统一标准,并且各部门管理范围不明确,存在一定的监管盲区,在处理问题时难免出现扯皮现象。此外,教育部门在教育培训机构的管理中,也存在“重审批、轻监管”的现象。储朝晖说,教育部门对培训机构的设立有资金、场地、设备、师资等方面的明确要求,但对培训机构运行中的教育质量、招生方式、师资来源等细节缺乏监管。

  目前,各地教育部门主要依据《民办教育促进法》和《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对培训机构进行审批和监管。然而,储朝晖表示,我国针对民办教育培训的法律法规中的实施细则不够完善,缺少可操作性的条款,因此在某些不合理行为的处罚上没有明确的法律法规依据。

  同时,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培训教育专业委员会副理事长陈向东也向记者表示,目前适用于教育培训行业的法律法规缺少明确的处罚细则,对违法培训机构缺少震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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