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中国教育 高校科技 教育信息化 教育在线 教育舆情 CERNET 下一代互联网
CERNET第二十八/二十九届学术年会
  • 中国教育人博客
  • 天下教育
  • 考试培训
  • 中小学教育
  • 家庭教育
  • 就业创业
  • 菁菁校园
  • 分享空间
 当前位置:首页 > 中国教育 > 职业教育 > 职教新闻
聚焦职业教育改革热点:巩固生源 就业准入
2014-06-27    新华网

字体大小:

  日前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以及刚刚闭幕的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将全社会的关注焦点集中在职业教育改革发展。

  26日上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相关部门的负责同志针对中外记者的提问,解读了大家关心的一些热点问题。

  高职院校六种招生通道

  根据教育部去年下发的《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高等职业学校招生有六种途径:第一种途径是传统高考,不过通过这种方式录取的数量会逐步减少;第二种是单独招生,高职院校可以根据学校自身特点、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特点,选择自己认为合适的方式来进行考试;第三种途径是综合评价考试招生,即把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职业倾向测试同时作为高职院校录取的依据。这三种途径主要面向高中生和中职生。第四种途径是专门面向中职学校毕业生的对口招生,考试内容主要是技能加文化素质考核。第五种方式也是面向中职学生,叫做技能拔尖人才招生,已参加工作的人在岗位上取得很好成绩,比如拿到高级工证书、技师证书,或者摘取全国或省级比赛奖项等可向高职院校提出申请,经过相应的面试,免试录取。第六种是对某些专业,比如护理、幼儿师范等实行面向初中毕业生的长学制培养。

  据统计,去年全国高职院校共招生318万,其中144万人是通过非高考形式录取。今后专科层次的高等职业学校要逐步扩大中职学校毕业生招生比例,本科学校要逐步扩大面向高职学校和中职学校学生比例。同时还要逐步扩大面向在职人员的招生比例。

  降低职校学生流失率

  当前,我国和世界很多国家的职业教育发展都面临同样问题:学生流失率相对于其他教育要高一些。我国东中西部发展不平衡,即便在同一地区,城市和农村发展也不平衡,所以学生的流失率在区域间、学校间也存在差异。比如东部,像浙江、江苏、上海这些地区,职业院校的学生巩固率接近百分之百,几乎没有流失。而在西部地区,比如陕西、新疆、甘肃的职业院校学生流失率稍高一些,第一年的流失率在5%到6%的水平。当然,也有一些农村贫困地区,因为办学条件的限制,或者因为家庭经济困难,流失率可能更高一些。

  为了改善这种状况,我国不断改善职业学校办学条件,使每一个学生通过职业教育不仅能够学到东西,而且能够有兴趣学到东西。近年来,职业教育教材改革的原则就是图文并茂、通俗易懂,让学生看了以后愿意看、喜欢看,真正能够学到东西,流失率就会减少。

  坚决杜绝乱考试、乱发证

  我国从1993年开始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为劳动者自己得利、为单位选人用人提供了客观公正高效有用的评价手段,这也是各国普遍采用的方法。近年来不少行业和单位从维护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角度,一直要求增加持证上岗比例,但是有些行业缺少明确的法律法规依据,无法实行准入。根据这种情况,我国将加快制定《职业资格设置管理条例》,研究制定职业资格目录,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要予以取消。对于那些社会通用性强、专业性强、技能要求高的职业,今后将进一步减少资格许可和认定工作,加大职业资格清理力度,坚决杜绝乱考试、乱发证的现象。对少数社会公益性强、有职业标准的确有评价必要的,有关部门将建立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制度。

  近年来,国家依托符合条件的企业、职业院校在全国设立1万多个职业鉴定站,职业院校学生毕业在取得学历证书的同时也能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教育信息化资讯微信二维码

 

建一流大学
·EDU聚焦:校园"毒跑道"
·快乐暑期安全教育别放松
·聚焦:毕业生迎来创业季
·教育3.15:优化教育环境
·3-6岁儿童学习发展指南
·开学第一课历年视频资料
  部委动态
·加强中小学校党建设工作
·做好普通中小学装备工作
·治理有偿补课和收受礼金
·高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
·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
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 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 
 
 版权所有: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网络中心    CERNIC, CERNET
京ICP备15006448号-16 京网文[2017]10376-1180号 京公网安备 11040202430174号
关于假冒中国教育网的声明 | 有任何问题与建议请联络:Webmaster@cerne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