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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
2012-03-09    教育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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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基一厅[2012]5号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第十七个全国中小学生
  安全教育日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2012年3月26日是第十七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主题是“普及安全知识,提高避险能力”。为开展好安全教育日主题教育活动,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组织一次应急疏散演练。各中小学要根据本校建筑分布、学生人数、楼梯宽度等实际情况,针对火灾、地震、自然灾害和其他突发事件等不同情况,绘制详细的安全疏散路线图,制订周密的演练方案,组织一次全校范围的应急疏散演练。要做好演练的总结分析,及时发现并解决演练中存在的问题,通过演练使每一名学生都熟记疏散路线,在遇到紧急情况时能够安全、快速撤离。

  二、开展一次专门安全教育。各中小学要立足本地区、本学校发生事故的规律、特点,通过知识竞赛、观看专题片、主题班会、知识讲座等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一次专门安全教育。要重点加强上下学交通安全、预防溺水、饮食卫生安全、消防安全、应对自然灾害、防范校园伤害等知识的教育,真正做到安全知识入脑入心,进一步提高中小学生的安全意识和避险能力。

  三、确保安全教育日活动取得实效。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本地安全教育日活动的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制订活动方案,提供经费保障,加大宣传力度,确保本地区安全教育日活动取得实效。安全教育日当天,教育部将联合公安部、铁道部、国家质检总局、国家安监总局、国家林业局、国务院应急办、共青团中央、全国少工委、国务院妇儿工委、中国地震局、中国气象局等部门在北京联合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各地教育行政部门也要会同相关部门,到中小学校开展一次主题教育活动。在3月26日安全教育日前要通过新闻媒体发布预告,活动当天要全方位宣传报道,营造关注中小学生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

  请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于4月2日前将本省(区、市)活动情况报我部。

  联系人:杨晓春 蓝妍

  联系电话:010-66097791,66096503

  电子信箱:xiaoguanchu@moe.edu.cn

  教育部办公厅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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