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教育局、计委、招生办,省直有关部门,有关普通高等学校、普通中等专业学校:
根据《教育部、国家计委关于下达200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的通知》(教发[2002]11号)文件精神,为落实省计划会议印发的全省教育事业计划(草案),结合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及各普通高、中等专业学校的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编制了2002年辽宁省普通高、中等专业学校招生及招生来源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据此组织实施并安排好今年招生录取工作。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2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计划安排总的指导思想是:稳步发展高等教育,深化各项教育改革,逐步实现体制创新、机制创新,加快学科、专业和人才培养结构调整,规范办学行为,稳定办学秩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以适应我国加入WTO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努力提高人才培养的国际竞争能力。
二、2002年我省省、市属普通高等学校计划招生152164人,比2001年增加38406人,增长33.8%,其中:普通本科计划75181人,占招生计划总数的49.4%,比2001年实际增加7972人,增长11.9%。高职(专科)层次计划招生70763人,占招生计划总数的46.5%,比2001年增加24344人,增长51.6%,另有教育部直属院校举办网络本科教育6220人,占招生总数的4.1%。
三、为促进高等教育的发展,2002年我省高等教育在招生对象、办学形式上进一步加大改革力度,主要有:
1.扩大专科升本科的招生数量。我省在21所普通高校中举办高职、高专起点本科班,计划招生人数3245人,比2001年增加1235人,增长61.4%。
2.为提高小学教师的学历层次,逐步实现小学教师本科化,2002年继续在3所省属师范本科院校、3所市属本科院校中开设小学教育本科专业,计划招生440人,招生对象为2002年中师三年级毕业生,并采用“双语教学”的方式。
3.为保证高等职业教育健康、稳定的发展,同时也为了拉动中等职业教育,为中等职业教育培养数量充足、质量合格的“双师型”师资,2002年我省将在18所本科院校中举办中职本科班,计划招生2010人,比2001年增加1626人,增加3倍,招生对象为中职应届毕业生。
4.为适应我国加入WTO的需要,提高培养高等人才在国际上的竞争能力,2002年我省在师范院校中安排“双语教学”班1223人,其中本科专业 1013人,专科专业(培养小学师资)210人。
5.为落实辽宁省教育工作会议提出的一村一名大学生的规划,2002年在两所应届师专招收中师毕业免试生60人。
6.进一步扩大“国有民办”二级分院的招生数量,2002年新增设普通高等学校举办“国有民办”二级分院8所,使全省普通高等学校举办“国有民办”二级分院的学校数量达到25所,计划招生总数达14799人,比2001年增加3823人,增长34.8%。
7.为保证朝阳、阜新、铁岭等市地区的人才需求,在2001年沈阳师范大学为朝阳定向培养专升本人才的基础上,2002年又将招生范围扩大到阜新、铁岭、锦州计划招生420人,比2001年增加320人,增长3倍。
四、2002年继续安排定向贫困地区招生计划729人,其中本科361人,专科368人。定向计划安排的原则是在征求各贫困地区对专业人才需求的基础上,结合我省高等学校专业设置,办学规模等因素,安排制定的。同时为支持阜新的经济转型,在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和沈阳农业大学等为阜新安排定向计划200人。
五、2002年全省电大普通高职班计划安排 4050人。
六、除国家规定的特殊专业允许确定男、女生比例外,其他专业不得随意划分男、女比例,学校不得拒绝招收符合录取条件的女性考生。
七、为促进市属高等学校的发展,在市属专科学校中扩大招收初中毕业生非师范五年制高职计划,安排13580人。继续稳定小学五年制师范专业招生规模,安排计划4000人。
八、为拉动中等职业教育的发展,扩大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规模,安排计划65600人,其计划为指导性计划,各校可根据生源情况做适当调整。
九、省、市属普通高、中等专业学校招生及招生来源计划一经下达,原则上不再调整。对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的,要由有关学校提出申请,省、市招生部门确认。(市属学校应由市教育、计划部门审核),报省教育厅、省计委批准后方可实施。
附件:1.2002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及招生来源计划(略)
2.2002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初中起点五年制招生计划(略)
3.2002年辽宁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及招生来源计划(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