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中国教育 高校科技 教育信息化 教育在线 教育舆情 CERNET 下一代互联网
CERNET第二十八/二十九届学术年会
  • 中国教育人博客
  • 天下教育
  • 考试培训
  • 中小学教育
  • 家庭教育
  • 就业创业
  • 菁菁校园
  • 分享空间
 当前位置:首页 > 中国教育 > 教育考试 > 考试新闻
北京首例组织考试作弊案宣判 被告获刑8个月
2016-08-12  新华网-北京青年报  

字体大小:

  2015年12月的全国研究生入学考试中,警方在北市京房山区中国社科院研究生院考场内连抓3名替考枪手。据替考者交代,组织者为匡某。8月11日下午两点,匡某在北京房山法院受审,法院以被告人匡某犯组织考试作弊罪判处其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这是刑九修正案实施以来,北京法院审结的首起涉嫌组织考试作弊犯罪的新类型案件。

  48岁的男子匡某是湖南省某专修学院的职员,2015年12月26日,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场考试开考,匡某在北京市房山区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组织康某、胡某、马某分别代替曾某、曾某某、谢某参加研究生考试,后3名替考者被查获。

  警方发现3名替考者有几个共同点:都来自湖南;考试之前都报名了一家名为“中国社科院在职研究生专修班湖南站”的辅导班;报考的专业均是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的MPA(公共管理硕士)。据替考者交代,组织者为匡某,该人组织20余人来北京考试,其中有多个替考人员,随后,警方将匡某抓获。

  根据调查,2015年7月,匡某在湖南开办在职研究生培训班,这个辅导班学费不菲,复习期间要缴纳2万元学费,若通过考试还需缴纳2万元。被替考的曾某、曾某某、谢某(均已判刑)三人都是该培训班的学生,他们在辅导班上课后,感觉没有把握通过考试,因此找到匡某。匡某则承诺为他们找到合适的“枪手”。但这些枪手最终都因为相貌和准考证照片差异太大被发现,在替考理由上,其中一名“枪手”称,替考不是为了钱,而是自己打算在2017年参加MPA考试,只是想练练手。

  8月11日的庭审中,由北京房山法院院长邵明艳担任审判长。匡某在庭审过程中对组织考试作弊的事实供认不讳。

  法院经过审理后当庭宣判,鉴于匡某当庭自愿认罪,悔罪态度较好,法院最终以组织考试作弊罪判处匡某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宣判后,匡某当庭表示不上诉。

  此前,房山法院已对本案涉及的替考案件进行了另案审理,替考人康某、胡某、马某及被替考人曾某、曾某某、谢某分别被判处刑法,并处以罚金。

  组织考试作弊罪是《刑法修正案(九)》新设的罪名,具体规定为: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所谓“组织”,是指倡导、发起、策划、安排他人进行作弊的行为,组织的对象不限于考生,还可以包括考生家长、教师等。

教育信息化资讯微信二维码

 

  延伸阅读
· 北京:替考国家自学考试 考生、替考者被判有罪
· 教育部回应江西替考:查实将严厉打击
· 替考“产业”水有多深
· 京首例考研替考入刑案公诉 "两证"照片不符引怀疑
· 中国留美学生雇人替考被遣返 首名认罪学生获刑
· 人民日报评江西替考舞弊事件:守护好高考公平
· 江西:高校在校学生替人高考将被开除学籍
· 福建中招学校组织替考 现义务教育控辍难题
· 2008年成人高考10月11-12日举行 多措施防替考
· 江西高考替考案23人涉职务犯罪被查
建一流大学
·EDU聚焦:校园"毒跑道"
·快乐暑期安全教育别放松
·聚焦:毕业生迎来创业季
·教育3.15:优化教育环境
·3-6岁儿童学习发展指南
·开学第一课历年视频资料
  部委动态
·加强中小学校党建设工作
·做好普通中小学装备工作
·治理有偿补课和收受礼金
·高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
·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
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 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 
 
 版权所有: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网络中心    CERNIC, CERNET
京ICP备15006448号-16 京网文[2017]10376-1180号 京公网安备 11040202430174号
关于假冒中国教育网的声明 | 有任何问题与建议请联络:Webmaster@cerne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