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中国教育 高校科技 教育信息化 教育在线 教育舆情 CERNET 下一代互联网
CERNET第二十八/二十九届学术年会
  • 中国教育人博客
  • 天下教育
  • 考试培训
  • 中小学教育
  • 家庭教育
  • 就业创业
  • 菁菁校园
  • 分享空间
 当前位置:首页 > 中国教育 > 教育考试 >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 > 高考聚焦 > 高考改革
浙江深化高考改革又出新措施
2017-12-04  光明日报  

字体大小:

  原标题:浙江深化高考改革又出新措施 完善学考,建立选考科目保障机制

  在全面深入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根据新形势新要求,浙江省人民政府近日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深化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规定,从2017级高中学生起,浙江省学考与选考实行分卷考试,考试安排在每年1月、6月举行。学生高一第一学期不得参加学考,高一第二学期参加学考的科目不多于3门;各科目学考须于高三第一学期结束前完成,每科1次机会,不合格可继续报考。学生高三起参加选考科目考试,相应科目学考合格方能报考该科目的选考。外语首次考试“一考两用”,成绩既用于学业水平等级又用于高考。2015级、2016级高中学生学考选考办法保持不变。

  为确保学生专业学习基础与国家人才培养需要相适应,需建立选考科目保障机制。当某些科目选考人数少于保障数量时,以保障数量为基数从高到低进行等级赋分。保障数量按国家相关学科人才培养需求确定,其中物理科目保障数量按高校授理学、工学学位专业2013—2017年在浙江省高考录取的平均人数确定为6.5万。这是为满足省内外高校在浙江省选拔培养理工类专业人才最基本的生源所需。当其他科目出现类似情况时,参照建立相关保障机制。保障机制适用于各年级段学生。鉴于2016级学生基本未确定选考科目且绝大部分未参加选考科目考试,同时从2019年招生起,高校将结合培养目标要求,优化相关专业选考科目设置,因此将允许2016级学生有一次重新选择学考和选考科目的机会。已确定选考科目并参加了考试的2015级学生保持不变。

教育信息化资讯微信二维码

 

  延伸阅读
· 省委书记表态:“全力支持”这所新大学!
· 浙江省发文:将支持建设更多“西湖大学”
· 3所高校获批博士点,10所高校拟新增硕士点!
· 官宣:推动省属高校跻身世界一流!
· 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公布2023年度项目答辩评审会评审专家名单
· 浙江某地人才新政:夫妻博士最高奖励160万
· 5年投资60亿!浙江省再添3大实验室
· 浙江省肿瘤医院、中科院基础医学与肿瘤研究所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 2021年度嘉兴学院人才引进招聘公告
· 中国计量大学2021年诚聘海内外优秀人才公告
建一流大学
·EDU聚焦:校园"毒跑道"
·快乐暑期安全教育别放松
·聚焦:毕业生迎来创业季
·教育3.15:优化教育环境
·3-6岁儿童学习发展指南
·开学第一课历年视频资料
  部委动态
·加强中小学校党建设工作
·做好普通中小学装备工作
·治理有偿补课和收受礼金
·高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
·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
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 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 
 
 版权所有: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网络中心    CERNIC, CERNET
京ICP备15006448号-16 京网文[2017]10376-1180号 京公网安备 11040202430174号
关于假冒中国教育网的声明 | 有任何问题与建议请联络:Webmaster@cerne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