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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调整部分全国重点建设职业教育师资培训基地
2001-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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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职成函[200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国务院有关部委教育司(局),各全国重点建设职教师资培训基地:

  为了增强全国重点建设职教师资培训基地的培训功能,特别是加强对实习指导教师的培训,充分发挥部分有条件的中等职业学校在基地中的作用,鼓励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在基地建设上的联合,经研究,决定对部分全国重点建设职教师资培训基地进行调整,吸收青岛海洋大学、中德无锡高级职业技术学校、山东-巴伐利亚职教师资培训中心、湖北啤酒学校,分别与平度职教中心、常州技术师范学院、山东工程学院、湖北工学院等四个基地学校联合,组建为青岛海洋大学?平度职教中心、常州技术师范学院?中德无锡高级职业技术学校、山东工程学院?山东-巴伐利亚职教师资培训中心、湖北工学院?湖北啤酒学校等四个基地。

  新组建的四个基地所在省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基地建设的领导,积极支持基地学校的工作。联合承担基地任务的学校之间要加强配合,成立相关的领导机构,建立有效的协调工作机制,共同完成基地所承担的各项工作任务。

  

  教育部二○○一年三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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