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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动真格”?
2016-04-20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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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12日,天津市召开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部署会议,确定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路线图与时间表。4月15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保局印发《北京市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这意味着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职称改革正式启动。按照北京市的改革进度工作安排,人员改革过渡将在5月底前完成,今年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任务也将在10月底前完成。进入四月,包括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河南省、云南省等多个省市相继召开工作会议,启动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这是自2015年8月份,国务院常务会部署决定,将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在全国全面推开以来,按照国务院要求,掀起的首轮“改革”热潮,随着各地中小学职称制度改革的相继启动,各地改革时间表、路线图、具体操作方案也陆续发布,意味此项改革已经不仅仅停留在“纸面”上,中国中小学职称制度改革正式进入“实战”,改革开始“动真格”。

  中小学职称制度改革“改什么”?

  现行的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始于1986年。本次改革健全了职称层级,改变了原来中学教师最高等级为副高级、小学教师最高等级为中级的规定,将中小学教师职称等级最高设置到正高级,打通了教师职业发展通道。此次改革后,中小学教师职称等级将统一设置为: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助理级和员级,对应的职称名称依次为:正高级教师、高级教师、一级教师、二级教师和三级教师,分别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相对应。

  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副院长曾天山告诉记者,教师职称评定的,目的是为了更多地给予优秀教师鼓励与尊重,提高中小学教师的职业地位,激励更多优秀人才长期从教。此前的中小教师职称制度多年来在实际运用中还是存在着一定的问题的,比如中小学分段评级,而改革后建立起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称体系,职称通用之后,体系更加科学。另外,未改革前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中学教师最高只能被评上副高级职称,而小学老师最高仅为中级职称,这对于中小学教师职业发展而言,存在着一定上升的壁垒,改革后,将打破这种“壁垒”,对于基础教育的人才吸引,不言而喻。

  记者从对北京市公布的方案梳理中发现,北京市本次改革将原来相互独立的中学、小学教师职称系列统一设置为中小学教师职称系列,在中小学(幼儿园)新设正高级教师职称。据悉,北京市此前已经在西城区、朝阳区等地进行了先行试点,而建立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称体系同样的出现在天津、河北、河南等省市的改革方案中。

  教师职称评审轻“学历”重“实绩”

  国务院常务会议对中小学教师职称改革的要求是修订评价标准,注重师德、实绩和实践经历,改变过分强调论文、学历倾向,并对农村和边远地区教师倾斜。

  曾天山认为,从前的职称评定看重的是课题、论文,其标准更多的是像高校看齐,而改革后,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将更关注“教书育人”,努力建立把职称评定与教育教学实践、教师年终考核等方面相集合的四位一体的职称评定制度,这样对于中小学教师职业成长将会更加有力。

  而在本轮公布的各省方案中,我们可以发现,北京市最受舆论关注的是“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再作为中小学教师申报职称的必备条件”。就此问题记者采访了一位工作在教学一线的中学语文教师。她告诉记者,她认为职称评定需要“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完全没有必要,当今时代,计算机应用对教师而言是基础技能,像板书一样,难道我们评职称还需要“书法资格证”吗?对于“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再作为中小学教师申报职称的必备条件”这一条,她表示支持。

  各省市今年为何“扎堆”公布政策

  此前,人社部相关负责人表示,现行的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存在着等级设置不够合理、评价标准不够科学、评价机制不够完善、与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制度不够衔接等问题,广大中小学教师要求改革的呼声很高,改革引导教师更加注重师德素养,更加注重教育教学业绩,让广大教师潜心教育教学工作,克服了“论资排辈”、“熬年头”的现象。

  人社部、教育部进行了两轮改革试点,特别是扩大试点共涉及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109个地级市,11万余所中小学校(含幼儿园),387万名中小学教职工。扩大试点过程中,329.3万名中小学教师进行了职称(职务)过渡,按照新的评价标准和办法新晋升正高级教师806名,高级教师3.98万名。目前,改革扩大试点已全面完成,总体平稳顺利,取得了积极成效。

  在此背景下,各省市推出适应本地的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条件已然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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