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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流动不流泪”需要制度后盾
2014-08-18    中国教育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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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视作推进教师资源均衡配置重要举措的“教师流动”,在实践中却受到许多教师的质疑甚至反对,轮岗交流甚至演变成了教育行政部门与交流教师群体之间的一场博弈。不能否认,不和谐音有的源自对教师流动政策认识不清,但从另一方面来看,也反映出当前教师流动政策设计的不足。

  教师流动并非是简单的教师互换,而是一项庞大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学科对称、编制落实、岗位设置、区域划分等诸多问题;教师也并不是一台搬到哪里都能正常运转的机器,每次轮岗都意味着对生活、工作环境的重新调适,情绪低落乃人之常情。然而一旦教师带着怨气流动成为常态,损失的将不仅仅是这项事业。从政策效果出发考量教师流动,政府、学校、教师都必须在流动中得到实惠。能实现多赢的教师流动,谁又会拒绝呢?

  适逢暑期,学年交替,总有许多让一线教师在意的事情:寄希望暑期培训能够提升自己的专业素养,盘算着陪同家小“行万里路”体会“读万卷书”的别样感受。但也有相当多教师纠结于准备“被交流”到他校的飘忽感,为暑期后自己的去留而忐忑不安。

  “学校人”转变为难了教师

  为进一步推动区域内师资力量、教学水平的均衡,一些地区提出将教师由“学校人”转变为“系统人”。理论上,成为“系统人”之后的教师可以顺理成章地在区域内流动起来,推进区域师资质量和教学水平提升。然而在现实中,教师流动的这一理想成效尚未完全显现。

  角色“被转换”。以县为主管理体制实施以来,教师的编制管理早已收归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县有校用”已经不是新鲜话题。把教师纳入“系统人”范畴并启动教师交流之后,在一定程度上打乱了教师往日安居乐业、静心教书的心境,不少教师总要悬着一颗心等待“被交流”。

  工作“被交流”。一谈到教师“被交流”,许多教师都流露出“如果被交流,说不定就是领导对我表现不佳而心存芥蒂”的想法,很难甩掉“因故被交流”的精神重荷。还有教师提出:“把我交流出去可以,但如果去3年,我的上下班交通费、住宿、伙食费等就将近2万元,这笔开支学校应该帮我报销!”乍看觉得这位教师是无理取闹,事实上,这笔对教师来说确实不小的开支是无人埋单的。

  岗位“被适应”。“被交流”的教师到异校后面对新岗位会有一个“被适应”的过程。交流一般3年左右,被交流的教师和接收学校都存在临时观念,交流来的骨干教师面对新管理、新环境、新同事,也常心存顾忌而缩手缩脚,交流后能发挥多大作用可以想见,更难说有所作为了。

  “系统人”流动为难了学校

  一些地区规定“校长在同一学校连任一般不超过两届,教师包括骨干教师原则上以每年不低于15%的比例进行交流。”然而每年真正让不少于15%的教师流动起来,却真的难为了校长。

  人选难产生。一所规模中等的学校一般有约60名教师,15%的比例就是八九位,选谁流动一直是校长头疼的事情。“每到暑假,一谈教师交流真的伤脑筋!”一位农村初中校长说,“派业务骨干吧,这些教师都是顶梁柱;安排普通的、业务一般的教师又无法向上交代。”这样的情况不少校长都碰到过,有的校长实在没招儿也只得通过抓阄、抽签或者轮流坐庄等不理性的方式产生交流对象。

  课程难实施。目前教师交流工作中,教学业务管理部门介入并不多,加之片面理解教师交流15%的硬性指标,简单产生被交流对象,导致交流后一些学校学科教师缺乏而另一些学校又富余的现象屡见不鲜。同时,学科教师交流依然局限在一些主打学科上,而在农村学校,实践、技能课程恰恰最需要强化。

  考核难跟进。由于被交流的教师人员编制、工资关系仍在原校,流入学校缺少具体的考核抓手,流出学校对流动教师工作状态的过程缺乏考察,目前交流教师的考核管理工作还没能及时跟进,现有的考核只是流于形式。

  让“学校人”在系统中科学流动

  区域内教师流动,绝不是凭一纸文件就能轻易把教师由“学校人”变成“系统人”,也不是仅凭硬性指标框定交流的数量就可以推行,更不能为了完成交流任务而忘记这一制度设计的初衷。教师流动机制运行期初的诸多不适,需要各级部门理性应对,务实地出台一系列配套措施,真正让教师流动不流泪、流汗不流血。

  政府保障优质化。真正为教师流动机制的科学运行提供优质的保障,政府部门需要就推进过程中遭遇的困难和暴露的问题进行深入调查,比如,认真研究教师流动过程中的食宿、交通等后勤保障问题,把教师交流专项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在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的同时,政府可以安排专项资金配套建设一定规模的流动教师公寓和食堂并免费提供服务;在流动教师的待遇上,可以安排专项资金作为流动期间的生活津贴。

  行政推进制度化。建立开放、有序、竞争的教师流动机制。首先必须建立教师流动的定期轮换机制,在制度框架内安排教师流动到其他学校任教。同时,配套建立一定的激励教师积极参与流动的奖惩动力机制,鼓励教师参与教师流动竞争,促进教师在系统内外间合理流动。

  学校实施人性化。作为教师流动的实施主体,学校要以人为本,给予教师人性化的安排。面对不同的教师,必须实施个性化的激励措施,为他们清除主客观障碍,诱发其积极参与的内心自觉。同时,要建立和完善管理制度,让流动的教师有机会表达自己在教育教学实践过程中的困惑、郁闷和见解,以便学校进一步推进流动机制的健康运行。

  教师参与自主化。作为社会人,教师会根据自身很现实的问题自主决定自身发展的走向,任何组织上的一厢情愿的强制或有悖教师意志的安排,注定不会产生积极的效果。因此,必须将教师自主流动与行政干预有机结合,将教师义务流动与制度框架下的教师流动有机结合,保证教师交流的相对动态平衡。(丁善辉 作者单位:江苏省大丰市中小学教研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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