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机制改革,提升教育发展后劲
如果将教育事业比作一列高速行进的列车,那么教育保障机制就如助力行进的燃料。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教育保障条件得到明显改善,但由于我国是一个发展中大国,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发展水平不高,公共财政对教育的支撑能力不强,这也是必须面对的现实。
两年前,为破解这一难题,教育规划纲要将保障机制改革作为重中之重进行全面部署,特别是就提高教育经费保障水平、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明确提出了一系列政策措施。
两年来,围绕落实财政性教育经费占国内生产总值比例达到4%的目标,从中央到地方采取了一系列重大改革举措:
国务院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大财政教育投入的意见,对确保如期实现4%做出全面部署;财政部、国家发改委、教育部成立了4%办公室,加强对各项教育投入政策落实情况、重大项目实施情况及经费管理使用情况的动态监测、评估和督查。
落实4%,中央显示了决心,地方各级政府也有实际行动:
广东提出从2010年起,逐年提高财政一般性支出中教育拨款比例1个百分点,力争2012年达22%,2015年达24%;河北建立健全了考核机制,将教育经费投入情况作为党政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从公共财政预算安排的教育支出看,2012年将如期实现4%目标。这将是我国教育史上的又一重要里程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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