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校企合作的开放性
当前,高职院校在与企业的合作中,既是发起者,也是组织者、策划者和主要的实施者,在出现问题和困难时还是主要的解决者、协调者。这样的校企合作不仅关系不稳定,也使学校负担过重,难以持久坚持。所以,要建立校企合作的长效机制,就必须整合多方资源,通过开放办学促进校企合作。
首先,谋求政府的支持,走“政府搭台,校企唱戏”的发展道路。近年来,学院依靠建设部、浙江省建设厅的大力支持,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十二五”期间浙江省建设行业产学研合作工作的实施意见》,使学院在校企合作上不仅有了良好的政策环境,而且有了合作方向。2010年,学院与龙泉市政府建立了全方位战略合作关系;2011年,学院与杭州市滨江区建设局、江山市规划局共建了学生实习基地。
其次,在校企合作中注重发挥行业协会的媒介作用。今年,学校计划与浙江省建筑业行业协会、浙江省建筑装饰行业协会及其下属企业,联合共建浙江省建筑业人才联合培养学院和建筑装饰行业人才联合培养学院。联合培养学院将实行“1+1+X”的育人模式,其中前两个“1”分别是指学院和行业协会,“X”是指行业协会下属企业,后者可以项目的形式参与到学生培养上来,企业有什么需求,学院就提供什么服务。
坚持校企合作的开放性,学院还非常注重打造好3个平台。
一是建设职教集团平台。2008年学院牵头组建了浙江省建设职业教育集团,成员包括建设行业的大型企业、科研设计机构以及部分中等职业学校等,成员数量从成立时的45家增加到如今的75家。职教集团建立了合作项目调研制度、科技创新服务制度、合作经验交流制度等,协调校企合作关系,成为校企合作良性发展的工作平台。
二是建设校际合作联盟平台。近年来,学院先后与同济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等高校在课程开发、师资培训、科学研究、人才培养等方面建立了校际合作。2011年,学院又与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等5家省内高职院校、上海城市管理职业技术学院等5家省外高职院校,建立了“155”校际合作联盟。联盟高校都设有建筑或建设类专业,成立校际联盟后,可以实现联动建设、合作发展、共享教学资源和发展经验。
三是建设国际合作交流平台。近几年,学院先后与德国萨克森州建筑业促进协会、伊通公司合作,共同开展师资培训、课程改革;与德国吉博力等公司合作,开展定向培训与服务;与德国Baumsr有限公司合作,共同开展建筑节能样板楼宇自动化及节能控制技术研究;与台湾中国科技大学、圣约翰科技大学等高校合作开展学生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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