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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
2001-11-22    供稿/国家留学基金委秘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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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配合开发西部地区的宏伟战略,落实教育部领导有关加强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的指示。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教育部特设立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


  项目计划

  根据西部地区的具体情况,为更有针对性地支持西部地区的人才培养计划,讲求实效,在继续鼓励西部地区参与国家公派面上选派的同时,专门设立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该项目根据西部省区的人才培养需求特点及各省区的不同情况设若干项目,总规模拟掌握在每年200?300人。为了保证项目取得实效,拟采取由地方推荐、留学基金委与地方共同组织专家评审的办法。这样做既可以保证选派质量,又符合派出单位的实际需求。在派出人员的管理上,仍采取签约派出、违约赔偿的办法。将要求地方政府承担相应的责任,比如可以考虑由留学人员、地方政府(或派出单位)、基金委三方共同签定协议书,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派出人员的保证金数额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此外,要强调派出单位的作用和责任,以保证留学人员学成后能够回到原单位、回到西部工作。


  派遣方式

  由于西部各省区的各方面情况各有不同,拟采取不同的方式开展西部地区特别项目:选派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骨干以访问学者的身份出国研修,培养学术骨干和学科带头人,派出人员的专业应体现地方特色,能为地方经济的发展作出贡献;结合西部院校现有的校际交流渠道,采取与国外高校合作的方式,有针对性地选派一批可转变身份的访问学者到有合作关系的学校去进修,争取得到对方的资助后攻读博士学位,以支持西部地区急需学科的人才培养,同时扩大和巩固与国外高校的合作;采取与地方资金配套的方式,扩大派出的规模。拟与各省区协商,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与有条件的省区开展地方合作项目。派遣规模和派出类别等由基金委和地方共同商定;采取国内外相结合的方式,选派一批管理型人才。西部地区由于种种条件的限制,无论高校还是企业,经营型、管理型人才十分缺乏,制约了西部地区的发展。拟采取和地方合作的方式每年由地方推荐人选集中在国内学习三个月的有关理论知识,然后再派到国外学习、培训三个月,国内部分的经费由地方承担,国外的费用由国家基金委支出。


  具体实施

  为加强选派的针对性和保证项目的正常启动和顺利进行,基金委与每一省区具体商谈落实方案;加强西部地区派出人员的外语培训工作。为保证有效地扩大西部地区的派出规模,提高派出人员的选派质量,很重要的一条是有计划地加强派出人员的外语培训。建议西部地区作好对拟派人员的外语培训工作,逐步使西部地区的留学预选人员的外语水平达到要求,保证整体计划的实施;制定必要的措施,保证派出人员回到西部地区工作。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殊项目,不同于面上选派的留学人员,不仅要保证回国,而且要保证回省。基金委与地方主管部门、派出单位协商出有效的管理办法,以解决目前西部地区留学人员回国易、回省难的现象,防止西部地区人才流失和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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