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不久前某高校招生人员在广东顺德招生时,为吸引优秀生源,向家长许下了必录线,谁知口惠而实不至,最终该校的录取线明显高于此前许诺的必录线,导致16名高分考生无缘该校。
无独有偶,今年中招,苏北某中学为了保证其高中生源质量,临近中考时硬是把初三年级学生转移到外地就读两个多月,使学生失去了报考别的高中的机会。
面对这种情形,笔者呼吁,招生中学校的权力、利益不应被过分放大,通过升学考试选择学校和专业,属于学生的权利,不应该被剥夺。
为了招到好学生,有些学校向学生许诺,答应给予这样或那样的优惠条件,或者突破招生程序,让学生提前进校,变相锁定学生,这些举动都是损害学生和家长选择权的越位举动。这种越位甚至违规操作,让不少考生骑虎难下,失去自己合理的发展机会。明明可以上一本学校,最终只能上二本;明明可以等待补录机会,却被学校忽悠得拿不到正式学籍。对于这种结局,考生和家长有反思的必要,但是学校在其中扮演的不光彩角色更加令人深思。
好生源意味着高升学率,高升学率往往又意味会吸引好生源,在这样的利益链条上,学校争抢好生源的冲动其实很难靠自觉来约束,因而需要有关部门用政策加以制衡。
其实,保护考生利益的相关招生政策、招生程序并不缺乏,但是结合近日发生在湖北襄樊的两所高中因招生宣传互相诋毁,继而演变为两校招生老师大打出手的事件来看,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在维护考生利益上无疑有缺位之嫌。在此,笔者期待相关部门出台并执行相应的惩戒措施,维护招生秩序和考生的利益。不能再放任某些知名学校继续争抢好生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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