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中国教育 高校科技 教育信息化 教育在线 教育舆情 CERNET 下一代互联网
CERNET第二十八/二十九届学术年会
  • 中国教育人博客
  • 天下教育
  • 考试培训
  • 中小学教育
  • 家庭教育
  • 就业创业
  • 菁菁校园
  • 分享空间
 当前位置:首页 > 中国教育 > 教育部 > 部委动态
教育部对2016年全国城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做出部署
2016-03-22  教育部  

字体大小:

  3月21日,教育部召开全国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现场会,进一步研究部署今年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中纪委驻教育部纪检组组长、党组成员王立英主持会议,教育部副部长、党组成员刘利民讲话。会议听取了10个城市贯彻落实教育部入学政策和今年招生入学准备情况的汇报,观看了4个城市工作视频,全方位展示了近年来招生入学工作取得的成效和典型做法。会议还研究了面临的形势和工作难点,部署了当前及下一阶段工作。

  与会同志认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改革成效明显,巩固成果任务艰巨。2015年教育部统一部署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改革后,各城市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强化统筹协调,强化督促考核,教育部门综合施策,攻坚克难,成效明显,进一步提高了人民群众的认可度和社会满意度。大家一致表示,2016年是巩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改革成效的关键年,各地将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在继续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同时,完善招生入学制度,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城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要求,制定招生入学方案,抓好关键环节,加强政策引导,不断夯实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改革成果,提升人民群众对教育改革发展成果的获得感。

  刘利民指出,实现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是法定要求,是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各地要认真总结以往经验,深入分析存在问题,推进教育供给侧改革,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的需求。针对当前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改革存在的突出问题,2016年要重点做好4项工作,一是科学做好划片工作。教育资源相对均衡的地方,要积极通过单校划片的方式,落实就近入学的要求。教育资源配置不均衡、群众择校冲动强烈的地方,要根据实际情况,稳妥开展多校划片。二是严控特殊招生比例。各区(县)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招收特长生的初中所招收的特长生比例,要降到区(县)初中总招生人数的5%以内。三是方便随迁子女入学。要落实国家要求,在“两为主、两纳入”政策基础上研究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切实简化优化随迁子女入学流程和证明要求,提供便民服务。四是加强政策宣传引导。要将核心政策内容制成通俗易懂的宣传材料,便于群众理解和使用。要广泛运用网站、微信、微博等新媒体,持续宣传招生入学政策,提高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刘利民强调,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牵一发动全身,是解决教育公平问题的关键“切入点”,既要有攻坚精神、守土有责,又要有全局意识、张弛有度。要按照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确定的五大发展理念,统筹全局、综合施策,确保深化改革取得新成效。

  与会代表还赴厦门市大同小学和厦门外国语学校初中部等学校,实地调研了当地落实就近入学要求组织招生入学工作的具体做法,考察了集团化办学、信息化共享和推动校园文化建设等深化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成功举措。

  各直辖市教委有关负责同志,各省(自治区)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教育局主要负责同志,福建省教育厅负责同志,有关省份教育纪工委书记参加了会议。

教育信息化资讯微信二维码

 

  延伸阅读
· 要重点解决义务教育阶段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
· 三部门发文:逐步实现义务教育资源均等化 推动线上教学开展
·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
· 周荣:夯实城乡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基础
· 义务教育应追求绿色升学率 减负向课堂要质量
· 60.2%受访者希望义务教育阶段老师坚决不排名
· 全国超八成县(市、区)义务教育实现基本均衡
· 义务教育国标:成绩不搞排名 班级不分重点
· 教育部: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有了具体标准 高考特殊类型招生严把文化关
· 云南:义务教育控辍保学纳入政府考核
建一流大学
·EDU聚焦:校园"毒跑道"
·快乐暑期安全教育别放松
·聚焦:毕业生迎来创业季
·教育3.15:优化教育环境
·3-6岁儿童学习发展指南
·开学第一课历年视频资料
  文献资料
·研究生课程建设加大
·教育法律修正案草案
·卓越教师计划改革项目
·《幼儿园园长专业标准》
·严禁任何形式就业率造假
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 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 
 
 版权所有: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网络中心    CERNIC, CERNET
京ICP备15006448号-16 京网文[2017]10376-1180号 京公网安备 11040202430174号
关于假冒中国教育网的声明 | 有任何问题与建议请联络:Webmaster@cerne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