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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就中职学校教师专业标准颁布实施答记者问
2013-09-27    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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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制定中职教师专业标准 建设“双师型”职教师资队伍

——教育部教师工作司负责人就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标准颁布实施答记者问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国发〔2012〕41号)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教师队伍建设标准体系,促进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发展,经面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后,教育部颁布实施《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近日,教育部教师工作司有关负责人就《标准》的制定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问:请您谈谈制定《标准》的背景和意义

  答:教育大计,教师为本。教育要发展,教师队伍建设是关键。按照教育规划纲要提出的“严格教师资质,提升教师素质,努力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要求,我部把制定各类学校教师专业标准作为落实教育规划纲要的一项重要任务。目前,中等职业学校有专任教师88.09万人,承担着2113.69万名在校学生的教育教学任务,教师队伍的专业发展对于提升教育质量至关重要。《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明确提出,完善教师专业发展标准体系,出台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标准。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标准是教师专业发展标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明确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素质的基本要求,规范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教育教学活动,引领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发展,严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培养、准入、培训、考核等工作环节,必将产生重要的推动作用。同时,制定教师专业标准也符合国际上教师专业化发展的潮流和趋势。为此,教育部在已颁布的中学、小学和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的基础上,单独制定了体现“双师”素质要求的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标准,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次针对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制定的专业标准,对于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打造高素质“双师型”教师队伍、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问:请您介绍一下《标准》的框架和内容

  :《标准》定位为国家对合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的基本要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开展教育教学活动的基本规范,引领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发展的基本准则,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培养、准入、培训、考核等工作的基本依据,由“基本理念、基本内容、实施要求”三大部分组成,在内容和结构上突出体现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双师型”特色。一是基本理念。包括:“师德为先”要求教师热爱职业教育事业,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做学生职业生涯发展的指导者和健康成长的引路人;“学生为本”要求教师践行人人皆可成才的职业教育观,为每一个学生提供适合的教育;“能力为重”要求教师具备专业理论与职业实践相结合的教育教学和育人能力;“终身学习”对教师终身学习与持续发展的意识和能力提出明确要求。二是基本内容。包括“专业理念与师德、专业知识、专业能力”3个维度,分为15个领域,细化为60个条目,着重体现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工作特点。“专业理念与师德”要求教师应具备的职业道德和个人修养;“专业知识”要求教师必须掌握的教育教学知识和职业背景知识;“专业能力”要求教师应具备的教育教学和职业指导能力。三是实施要求。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职教师资培养培训院校、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如何使用《标准》提出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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