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车“无法可依”将成历史: 《校车安全条例》有望近期出台
日前,国务院已责成有关部门迅速制定校车安全条例,把校车安全问题真正纳入法制的轨道;并责成有关部门抓紧完善校车标准,做好校车设计、生产、改造、配备等工作,并建立相应管理制度,做好校车工作所需资金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分担,多方筹集;明确地方政府和部门责任,严格责任追究制,对发生的恶性事故要依法严肃处理;通过中央、地方和社会各界共同努力,使校车成为学生安全的流动校舍,为孩子们建立起安全无忧的绿色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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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校车沈阳将先行
近日,记者连线沈阳市政协软科学研究中心主任王庆林,他提出的《关于采用电动校车有效解决校车问题的建议》有关内容已由省教育厅报给国家教育部,受到积极肯定。目前,辽宁省教育厅、经信委、财政厅、科技厅、交通厅、公安厅等11个部门协商促办,沈阳市正在积极争取全国第一个电动校车的试点城市。王庆林委员说,电动校车不光应用在农村学校,也要在城市中推广开来,让市民和农民一样共享社会发展成果,电动校车不仅能把家长从接送孩子的劳累和担心中解放出来,还能有效缓解因私家车接送孩子而带来的交通堵塞、空气污染等问题。
他还建议,将校车纳入城市公共交通范畴,成立校车公司,将校车司机的工资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并建立校车司机资格准入制度。
(张惠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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