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项目”在体育教学中被“省略”
河北某中学地处武术之乡沧州,当地不少中小学也因地制宜开设了武术课。一次武术课上,一名学生不小心刺伤了同学,导致家长多次状告学校。“一场官司打了一年多,学校不堪重负。”校长百般无奈之下,只得让体育教师将“刀枪”全部“收藏”起来。
记者了解到,目前在不少学校,包括单杠、鞍马、武术、足球等中小学体育大纲中要求学生学习的内容,都因为具有“危险性”,在教学过程中被有意“省略”了。“我们怕出事呀!只要有安全问题出现,不管三七二十一,校长都是第一责任人,上级马上就把责任归到我们这些校长身上。家长的官司也是没完没了,谁受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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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良是广州一所学校主管学校体育的副校长,他说:“现在校园安全是‘一票否决’,校长经常对我说,‘其他安全事故已经够多了,千万别再在体育课和体育活动时出现安全问题了。’我只得把单杠、鞍马、铅球等体育器械‘马放南山’,体育课上只是让学生跑跑步、做做操。”
对此,中国教育学会体育与卫生分会理事长宋尽贤认为,对于体育教学和体育活动中的安全问题,一方面要尽快出台《校园安全法》,用法律武器来厘清家、校、社会的责任。另一方面,学校要加强安全教育,要在平常的管理中做好、做到位,避免学生伤害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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