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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6岁外省籍女童讨要受教育权 提行政复议
2011-07-12    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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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虽然比政策规定的日期晚了将近一周,6岁的福建籍女孩儿琪琪还是在7月8日如愿收到了住所地对口学校的入学通知书。这期间有些波折的是,在未如期收到通知后,琪琪的父亲以她的名义在7月5日时向武汉市教育局提起了行政复议申请。

  琪琪的父亲黄先生告诉《法制日报》记者,9年前,琪琪的父母从福建老家来到武汉工作,当时以妻子的名义在该市硚口区丰竹园小区购买了一套公有住房,并办了暂住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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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琪琪出生在武汉,今年6岁,按照《义务教育法》的有关规定,今年秋季应读小学。

  按照规定,6月20日,黄先生带着女儿到所在小区对口的硚口区崇仁寄宿学校报名。7月2日,同一小区的小朋友都收到了入学通知,琪琪却一直未收到。

  按照武汉市教育局公布的信息,7月3日前,各区教育局应向适龄儿童发放《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

  经过多方打听,黄先生发现,原来通知入学的只针对常住人口。黄蓝的户口还在福建,因此不能享受与本地户口同样的政策。

  不过,黄先生在网上查到了《武汉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2011年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文件。该文件明确规定,长期在汉就读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视同常住人口,由流入地政府通知入学。

  《法制日报》记者看到,通知专门对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做出规定,流动儿童监护人持居住证(或暂住证)、务工证等证明在规定时间内到暂住地教育局指定的对口服务学校办理入学手续即可。

  随后,黄先生向硚口区崇仁寄宿学校出示了武汉市教育局的这份通知,但其要求入学的请求还是被拒绝了。

  黄先生认为,武汉市硚口区教育局有通知女儿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但并没有依法履行义务,侵犯了女儿的受教育权,遂以琪琪的名义向武汉市教育局提起行政复议申请,要求确认硚口区教育局不向琪琪发放入学通知书的行为违法并责令其限期履行。

  7月5日,黄先生将行政复议申请书寄出。虽然行政复议尚无结果,不过,7月8日,崇仁寄宿学校打电话给黄先生,让他到学校领取入学通知书。

  《法制日报》记者致电武汉市教育局,该局有关负责人称跟有关部门会及时给记者回复。但截止发稿时,记者尚未收到该局有关此事的任何回复。

  据了解,崇仁路寄宿学校是由湖北省级示范学校崇仁路小学创办的。黄先生认为,导致自己女儿入学难除了政策执行不力之外,与该校为重点学校也有一定关系。

  “将学校分为重点和非重点,违反了《义务教育法》有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促进学校均衡发展,不得将学校分为重点与非重点,学校不得分设重点班与非重点班的规定。”一位不愿具名的武汉当地律师指出。 记者胡新桥 实习生刘志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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