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机会均等问题”在扬(M·Young)那里,就成了“知识与控制”的问题7。教育机会均等后面是教育公平与教育民主这样一些核心价值,其后又是所建构(make)出的“贫困”概念。在英国20世纪五六十年代,“贫困”的内涵逐步由经济意义转变为文化意义,贫困者逐渐由物质上的赤贫者被建构为文化上的匮乏者——布迪厄所贡献出的文化资本成为一个重要的解释视角,而优良合理的教育应该成为“补救”文化匮乏者的利器,教育机会均等成为建设民主社会的重要途径。随着对教育机会均等的关注,学业失败者、学业能力欠佳者开始吸引教育研究者乃至公众的眼球,并被建构为一个教育问题,——对这个问题的研究,最初是从功效观出发,认定其为“教育浪费”;随着探究的深入,这个问题逐步被转换为不同的表达、不同的关注兴趣乃至不同的研究域。学业失败者的特征首先被描述成心理特征,诸如智力商数、学业能力等等;其后学业失败者的特征又与一组社会变量相关连,诸如家庭、阶级、族裔乃至性别,学业失败者与社会中弱势人群相勾连。此类研究后隐蔽着歧视、排斥甚至压迫——社会的等级秩序再制于学校对学生的分类过程中。
我们的疑问是“学业失败者”过去怎么不成为“问题”?是过去没有学业失败者吗?非也。学校是现代社会的人才编码场,学校最重要的工作就是对各色人力进行分类、塑造,在强筛选、强分类的教育观下,教育的一个职能就是分层与淘汰,学业失败者自然在教育决策者、实践者与研究者的视线之外,或隐匿不现或视而不见。由此看来,“学业失败者”的产生与建构应了福柯(Foucault)的一句话:从隐匿到可见,从命名到定义,从描述到治疗,都是社会建构——即建构(Making)的过程。
直到扬等知识社会学家开始追问:学校中的分类标准由谁制定?学校中的知识代表谁的利益?在何种利益角逐中,谁被界定为“学业失败者”——社会中的弱势人群?课程——Take取向下的“法定文化”才从超越种种利益之上的Given(被赋予的、给定的)知识被还原为一种社会组织中的知识,课程这只旧时王孙燕不得不落入寻常百姓家,课程是“做”出来的“社会建构”或“社会建制”。扬与艾坡8用不同的语句指出: 课程是经由意识形态(既包括政治的意识形态,也包括科技的意识形态)所界定的知识、所选择的知识、所分配的知识,所实施的知识。无论是正式的官方课程还是非正式的潜在课程,这些课程无论假借圣谕的权威,理直气壮地“替天言道”,还是假借科学的魅力,将自己转换为客观、中立、远离是非利益的“真理”,都被挑破了面纱,被迫承认其情境性。知识也罢、课程也罢,都是置身于具体的社会、历史、文化情境中的一种建构,甚至是复数利益群体之间相互角逐、相互妥协的社会建构。课程在此早已不是一种天赋的(Take)的客观事实,而是一个人为的(make)社会建构。当利益、权力这类社会控制凸现出来时,“更有成效地传授知识”被转换为“更公正、更合理地传授知识”这一事关社会公正的价值问题。
我们略为回溯一下二十余年间,建构(make)一派新教育社会学的发展轨迹。其核心兴趣是教育的传递过程:新马克思主义讨论着学校经验与劳动力市场之间的关系,即学校与教室再生产着资本主义社会的阶级结构,其中最重要的贡献当为鲍尔斯(Bowles)与金蒂斯(Gintis)1976年提出的“符应原则”与莫尔(Moore)的《符应原则与马克思主义的教育社会学》;互动理论与学校人种志研究则揭示着教师与学生的社会身份的建立过程,揭示着教室中的社会控制与社会选择;知识社会学则将学校中的知识与学科从教室中置换到社会文化背景之中,课程与教学都是社会的建构。知识社会学进而责难自由主义的知识观与教学观,认为知识内部有着明确的等级差异——精确知识的地位、尤其是可概括为数字的知识地位最高;可以用文字表达出来的知识的地位高于口述的、民间流传的知识;远离生活的知识即与个人生活距离较远的知识地位高于日常生活中的知识;教学中倡导个人化的学习,而合作学习得来的知识地位就较低,这就是知识的层级化(knowledge stratification)9。课程、课堂教学——看似中立的学校知识场已成为不同利益群体的角逐场,文化实践中包含着权力斗争,教育中充满着不平等与压迫。吉鲁(Henry A.Giroux)等提出将文化学转换为政治学,弗莱雷(P.Freire)等学者提出学校教育学应该是“可能性的”学校社会学,教师应该勇敢地成为“解放者”与“转化型的知识分子”——这是一种新型的文化政治或吉鲁所说的“跨越边界”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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