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行政力量更好地发挥管理职能
顾海良:《纲要》提出了现代大学制度,同时从制度到体制将其与大学治理结构联系起来。《纲要》中两次提到“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既把其看做制度的体现,又看做体制的实现,改变了过去单一、封闭的领导体制的概念,形成了多样、开放的体制选择。大学不能办成行政机关,同时现代大学不能没有行政管理;校长一方面要制约行政权力的扩大,另一方面自己也不能越权。
在党委和行政的关系上,党委起主导作用:一方面党委要充分行使领导权,领导学校的全局工作;另一方面党委又要充分调动校长和其他行政领导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大力支持校长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只有这样,才能理顺党委集体领导和校长个人负责之间的关系,把党委领导和校长负责有机地结合起来,形成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高效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加强和改进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关键是要发挥校长的行政领导作用,使校长独立负责地行使行政管理职权。校长是学校法定代表人和行政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本学校的教学、科学研究和其他行政管理工作。党委的“职责”和校长的“职权”,体现了大学治理结构的重要内涵。校长不仅要参与党委领导的决策,而且还是决策的主要成员之一。正是在这一意义上,在大学治理结构中,校长既是主要决策者也是具体的执行者。
盛连喜:大学的党委要坚信党交给大学的任务是人才培养,而人才培养需要发挥教授的作用;党的领导是要让行政力量更好地发挥管理职能,而不是用党的领导来代替行政管理;注重发挥教授治学的重要作用,又注重对其决策行为的规范,注重对教授自身发展的支持和要求,如教授必须具有博学精干的专业知识,进步、公正、正直的学者形象,必须为人师表,得到学生的敬重。
葛剑雄:同样一个制度,大学应该有自己的特点。大学的党委领导应该与一般行政部门的党委领导有所区别,大学应该体现在总的方针和党员本身的模范带头作用上,而最终落实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以及大学本身的发展上。大学应该遵循高等教育的普遍规律,提倡学术自由、思想解放、探索真理等大学普遍的理念。
王祖温:不可否认的是,正是政府对大学的高度重视和经费的大力支持,我国高等学校才得以迅速发展和壮大,但同时大学可能面临一个问题,那就是政府可能基于公众现实等需要考虑对大学自治、学术自由等形成干预,进而影响或阻碍大学的发展。因此,政府对大学进行适度的行政管理和指导,是符合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要求的,是不可缺少的,也是有益的。如果行政扩大化和全面化,会导致所谓的行政化,其负面影响需要给予足够的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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