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中国教育 高校科技 教育信息化 教育在线 教育舆情 CERNET 下一代互联网
CERNET第二十八/二十九届学术年会
  • 中国教育人博客
  • 天下教育
  • 考试培训
  • 中小学教育
  • 家庭教育
  • 就业创业
  • 菁菁校园
  • 分享空间
 当前位置:首页 > 中国教育 > 高等教育 > 高教新闻
聘勤工助学生需签三方协议酬金不低于最低标准
2007-12-13  新闻晨报  董川峰

字体大小:

  工时需求原则上每周不超过8小时,酬金标准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学生在校内勤工助学,每小时酬金原则上不低于8元,校外勤工助学酬金标准不应低于学校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由用人单位、学校与学生协商确定,并写入聘用协议。昨天(12日),上海市教委转发了教育部的《高等学校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明确了工资标准保障学生勤工俭学。

  《办法》规定,学校设置的岗位数量既要满足学生的工时需求,又要保证学生不因参加勤工助学而影响学习,原则上每周不超过8小时,每月不超过40小时。校外勤工助学活动必须由学校学生勤工助学管理服务组织统一管理,并注重与学生学业的有机结合。

  校外用人单位聘用学生勤工助学,须向学校学生勤工助学管理服务组织提出申请,提供法人资格证书副本和相关的证明文件。学生在校外开展勤工助学活动的,学生勤工助学管理服务组织必须经学校授权,代表学校与用人单位和学生三方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书。签订协议书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后,学生方可开展勤工助学活动。协议书必须明确学校、用人单位和学生等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认定开展勤工助学活动的学生如发生意外伤害事故的处理办法以及争议解决方法。在勤工助学活动中,若出现协议纠纷或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协议各方应按照签订的协议协商解决。如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办理。

  校内勤工助学岗位设置应以校内教学助理、科研助理、行政管理助理和后勤服务等为主,学校后勤部门应大幅度减少雇用临时工,调整出适合学生参与管理和服务的岗位,为学生提供更多的勤工助学机会。学生在校内开展勤工助学活动的,学生勤工助学管理服务组织也必须与学生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书。

教育信息化资讯微信二维码

 

  延伸阅读
· 留学支招:美国高校勤工俭学有门道
· 广州:勤工俭学“学生军”缓解春节“用工荒”
· 毕业季另类告别方式:集体旅行 挂床单 勤工俭学
· 大学生在餐厅收碗视频走红 速度快被称无影手
· 教育部回应“学生跑步取暖”:已要求地方迅速解决中小学供暖问题
· 四川规范学生资助信息公示
· 各地鼓励学生创业,方法如花样绽放
· 北京市学生资助政策盘点(本专科教育阶段)
· 四部门发布通知要求 确保学生资助政策落实到位
· 学生网贷30万赌球 高风险校园贷谁来管
建一流大学
·EDU聚焦:校园"毒跑道"
·快乐暑期安全教育别放松
·聚焦:毕业生迎来创业季
·教育3.15:优化教育环境
·3-6岁儿童学习发展指南
·开学第一课历年视频资料
  文献资料
·研究生课程建设加大
·教育法律修正案草案
·卓越教师计划改革项目
·《幼儿园园长专业标准》
·严禁任何形式就业率造假
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 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 
 
 版权所有: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网络中心    CERNIC, CERNET
京ICP备15006448号-16 京网文[2017]10376-1180号 京公网安备 11040202430174号
关于假冒中国教育网的声明 | 有任何问题与建议请联络:Webmaster@cerne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