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关于办学条件
会议指出,三个专业规范的某些指标(如生师比等)的设计不能绝对化,而应有一定的变化幅度。办学条件的标准在三个专业之间不能有太大的差异(例如,讨论稿中地理信息系统专业的师资要求明显过低)。对于新办地理科学类专业的单位,需明确一些基本标准。
经过深入的讨论,委员们达成如下共识:专业规范是地理科学类三个专业办学的指导性文件,应体现基础性和灵活性并存,统一性与多样性并存。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学校均应在三个规范的基础上,彰显办学特色,突出地域特色,面向就业需求,加强实践教学体系,重视学生的实践技能培养。知识体系应该强调基础性,课程设置则应具有一定的弹性和灵活性,课程内容应该关注学科前沿,不必规定各学校的课程体系。三个专业规范之间应该相互协调,统一体例,规范知识体系等方面标准。
2009年10月30日,在武汉召开的第二届中国GIS教育论坛上,秦其明教授代表地理信息系统专业指导性专业规范编制组,向200多名会议代表介绍了地理信息系统专业指导性专业规范编制草案,广泛听取与会代表意见。
5. 改稿统稿,征求意见
2009年12月9-13日,地理科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分委员会在广州中山大学召开“高等学校地理学本科专业发展战略研究报告”和三个专业规范的统稿会。按教育部有关要求,北京大学、兰州大学和中山大学的专家对稿件进行了审稿与改稿,在专业规范中增加了附录C,即课程实习实践部分。2010年1月27日-2月2日,北京大学、兰州大学和中山大学等有关院校的三个规范编写人员汇集海口,再次对“高等学校地理学本科专业发展战略研究报告”和三个专业规范文本进行修改,并于2月底完成了征求意见稿,上报教育部高教司理工处。
2010年3月1日,征求意见稿发给地理科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分委员会各位委员,再次征求意见,3月30日,秘书长根据委员们对地理学三个专业规范和发展战略反馈的意见进行了归纳修改。
5月22-23日,在西安举行的第四届“大学地球科学课程报告论坛”会议上,地理科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分委员会对经修改补充完善的三个专业规范(征求意见稿)进行了最后一次讨论。大家认为,经过多次修改完善的三个专业规范,总体上已达到教育部的相关要求。
三个专业规范(征求意见稿)经过近四年的努力,在其初稿的基础上,经过多次修改完善,终于定稿。这是本届教指委的一项主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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