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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改革求质量以服务求发展
2001-08-23    高建军、王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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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识经济的到来和科教兴国战略的进一步落实,使得多种形式发展高等教育成为必然的趋势;高教法和去年全教会对自学考试地位和任务的确定,从法律和国家方针政策上支持了自学考试的发展;在继续教育、终身教育风靡的今天,自学考试又以其宽进严出、自学成才等特点而具有独到的优势……。所有这些对自学考试的发展非常有利。

  20世纪末,中国普通高等学校进行了大规模的扩大招生,电视大学等其它高等教育形式进一步扩大了开放程度……。这些给原本就以开放著称的自学考试带来了一定的冲击。

  面对机遇和挑战,2000年,自学考试将以何种面貌出现在世人面前?带着疑问,我们采访了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考办)副主任王建军。

  问:您认为今年自考面临的形式如何?
  答: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我国高等教育的基本制度之一,是有中国特色的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自学考试以国家考试为主导,以个人自学为基础,挖掘调动一切教育资源投入到其教育活动中,初步形成了社会化、开放式的教育网络。在以学历教育为主的同时,根据需要发展了非学历的证书教育,考试种类日益多样,考试规模稳步发展,教育质量明显提高,教育形式不断完善。自学考试作为最大的开放教育,以其灵活性、开放性和严格的的国家考试赢得了社会信誉,为愿意接受高等教育的公民提供了机会,成为终身教育的重要途径,发展中国家办大教育的有效形式。近年来,自学考试的功能不断扩展,对成人高校、民办高校进行的抽查、验收考试和学历认定考试,成为引导民办高校办学并评价其学生的学业水平和颁发学历证书的国家考试,丰富了国家实施教育质量管理的手段,促进了其它开放式教育的健康发展。

  二十一世纪是学习的社会,终身教育成为教育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共同要求。世纪之交,党中央、国务院召开了第三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提出了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实施科教兴国的战略目标。面对新的形势,自学考试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但是,必须看到,自学考试作为新型的教育制度还有很多局限和不完善:基于现代教育的思想和理论体系尚未形成;考试的内容和形式还不能适应素质教育的总体要求,特别是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要求;对自学考试教育规律的认识以及对社会助学、自学等教育活动的指导监督薄弱;考试管理方式、管理手段落后滞后,科学技术含量低;自学考试管理机构、队伍现状与事业发展严重不相适应;自学考试作为教育制度尚有许多深层次问题急待解决。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各级教育部门、自学考试工作部门必须认真贯彻全教会精神,研究自学考试长远发展中的问题,主动适应社会发展和素质教育的要求,加快改革和建设的步伐,以构建一个面向21世纪,适合终身教育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体系。


  问:那么今后一段时期自考工作的总体目标是否已经确立?
  答:是的。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总体目标是:以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推进素质教育为宗旨,加强对自学考试教育教学过程的指导,完善自学考试教育形式,提高教育质量;以考试内容和形式的改革为重点,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完善国家考试的评价功能和服务领域;以政策为导向,利用现代技术和手段,大力发展社会助学、自学指导,促进社会化、开放式教育网络的形成,为多形式、多层次的教育需求开辟更为广阔的途径。


  问:目标明确了,全国考办将具体做哪些工作来实现它呢?
  答:我们计划从以下七个方面着手:

  第一,加强专业建设,进行专业调整。
  专业建设是实现自学考试整体改革目标的龙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委、教委要按照教育部、全国考委的部署,积极稳步的完成专业调整。各地要根据社会需要设置开考专业,重点培养在生产、管理、服务第一线工作的应用型人才。鼓励各地在继续保持原有特色的基础上,面向农村、行业、区域开设应用性、职业型的专业,探索具有自学考试特色的人才培养模式。专业层次以专科为主,积极发展本科,特别是独立本科段专业,有条件的地区可探讨开设少量研究生学位课程,要大力发展非学历的学业证书考试,创造条件与其它类型教育衔接沟通,为愿意继续深造的考生提供机会,满足不同职业、不同类型人员提高业务水平和适应能力的需要。

  大力发展非学历的学业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考试。这一方面要与行业部门合作设置一些专业证书,像我们正在天津进行试点的高等职业技术教育专业;另一方面要引进一些国外的证书,像我们最近开设的商务管理、金融管理专业就很受社会欢迎;另外还要开设一些社会需要的其它证书考试。

  第二,认真做好以课程内容改革为核心的自学媒体建设。 
  自学媒体在自学考试教育形式中具有重要地位。课程自学考试大纲、教材、自学指导资料、实践性教学设施等自学媒体是实现教育目标的必要手段和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全国考办将逐步建立自考媒体研究、建设基地,研究自学考试的教育规律,加大媒体建设力度。利用多种形式和技术手段,开发文字、音像、多媒体资料,研究适合农村、基层自学者使用的“实验箱”、“实验车”等实验设备,特别要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发网络课程,实现资源共享,形成高质量、多形式、系统配套的自学媒体新格局,为自学者提供学习环境,实现自学考试教育过程最优化。全国考办还将根据专业调整的要求按时、高质量的完成全国统考课程的考试大纲、教材等自学媒体的编写、出版、供应任务。自学媒体实行主渠道供应,全国考办将采取有利措施加强对征订供应工作的管理,净化自学媒体市场,确保主渠道畅通,彻底解决考生购书难问题。

  第三,改革考试内容与形式,完善考试制度,实现考试管理标准化、信息化,提高考试质量和水平。
  今后我们将根据培养目标的要求,改变命题指导思想、考试内容、分数制度、主观题评卷、命题队伍等方面与培养考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不相适应的状况。考试内容的改革以注重考察能力,特别是考查实践能力为指导思想,制定科学的考试评估标准;考试形式的改革将适应大规模、多次化考试的需要,以实现计算机化考试为目标,分阶段对命题工作方式、题库建设、考试组织方式进行规划、实施。我们计划从2000年开始,用3~5年的时间完成国家题库的建设;选择个别课程进行自适应考试的试验,以此带动考试组织方式的改革;加强实践环节考试的研究,选择部分课程制定实验实习考核大纲,利用各种教育资源建设稳定的实验实习基地,针对不同课程和学习对象,采取多种形式完成实践性对环节的考核,改变自考实践性学习环节薄弱的状况。
  考试管理和组织方式的滞后,直接影响到自考的发展和教育质量的提高,因此全国考办与各级考委、教委将认真研究、大胆实验,积极推进自学考试领域里的技术革命,加速发展自学考试标准化、信息化进程,计划用两年时间在全国推行自学考试信息管理系统,在统一的软件平台上分级管理,信息共享。考试组织方式的改革是大规模、社会化考试健康发展的惟一出路,我们将从自学考试长远发展需要出发,利用当前有利时机积极探讨规范化、现代化考试基地建设和职业化监考队伍建设的可行性;借鉴产业运作机制,解决场所、设备、人员等必备条件。

  第四,加强对教育教学过程的指导监督,完善社会化、开放式教育网络。
  今后,我们将以国家考试和政策为导向,引导、扶持各种教育资源参与自考的教育活动,实现与其它教育形式的沟通衔接及协调发展,构建人才培养的“立交桥”,满足公民接受高等教育的多样化需求。同时积极指导助学组织贯彻执行国家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使其在提高自学者文化素质的同时,加强政治思想品德教育,改变那种妨碍考生创新精神和能力发展的教育观念、教育方式,重视思想方法、学习方法、自主学习能力的培养和意志品质的锻炼,使自考生学会学习、学会做人、学会生存,使其在人生道路上终身受益。同时,我们还将要探讨建立和发挥非政府行业协会的作用,使社会助学活动形成自我约束和评价的有效机制,促进自学考试教育活动健康、有序的发展。

  第五,积极稳步推进自学考试面向农村工作。
  “九五”期间全国考委把面向农村发展作为战略重点并取得了显著成绩。大批自考毕业生活跃在县、县以下乡镇,成为“科教兴农”、实现农村两个转变的重要力量。今后我们将继续坚持做好自考面向农村的工作,将自考纳入农村教育发展规划。我们将认真研究农村的实际需要,开设一些有助于农民致富,有助于实现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农业产业化发展的专业;转变观念,在坚持质量标准的前提下,打破一些固有的模式,在培养目标、培养规格、课程组合、考试内容、学习方式等方面更加贴近农村、贴近学习对象;因地制宜推进农村乡镇自考服务站、助学中心的建立,有条件的地区还可以进行自考农村实验区试点,使农村教育切实转变到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上来。

  第六,总结与部门、行业合作开考的经验,加强产学结合,逐步实现自学考试学历教育与部门行业的岗位资格证书、劳动技能证书等非学历岗位培训的衔接沟通,促进在职专业教育和继续教育的发展。

  第七,建立适应开放教育需要的质量评价体系,使自考逐步成为国家对开放教育进行质量管理的有效手段。自考要充分发挥国家考试的评价功能,扩大服务面向,开展对各类开放教育的学历认定考试,为构建开放的终身教育体系提供质量保证。


  问:要圆满完成这些规划和工作,必须依靠高效率的工作机构和高质量的工作人员。这方面全国考办会有什么举措吗?
  答:随着自学考试事业的蓬勃发展,机构和队伍建设不适应工作需要的矛盾日益突出,已成为影响自考发展的第一位因素。我们已经认识到这一问题的严重性和紧迫性,将从爱护自考事业的高度出发,采取有效措施加强自考工作机构建设,保证必要的人员、设备配置,保证自考事业的健康发展。

  第一,全国考办,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将加强对各地自考工作的检查和评估,凡是自学考试管理机构、工作机构不健全,不能适应考试实施的地区不得组织考试,不得颁发自学考试各类证书;主考学校是保证自学考试质量的支柱,承担主考任务的高等学校,要把自学考试工作作为学校工作的组成部分,作为面向社会多种形式办学的重要途径,列入学校工作计划和议事日程。

  第二,各级自学考试机构在保障基本编制的基础上要根据考生规模和开考专业数配备一定数量具有相应学历层次的专业人员;要关心自考人员的生活、健康和进步;坚持科研先行的方针,组织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研究自学考试的特点和规律;运用多种机制建立一支热爱自学考试、懂得自学考试、用现代管理理念和技术武装的专兼职工作队伍。

  采访结束时,王建军副主任告诉记者,在新的一年里,自学考试将进一步完善自身,以改革求质量,以服务求发展,为所有有志自学成才之士提供更好的自学条件,开辟更为广阔的求学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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