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CERNET > CERNET2 > 发展历程
IPV6上的P2P模式才是网络电视归宿
侯自强:中国科学院声学研究所研究员,中科院深圳科健集团董事长,中国科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网通公司首席科学顾问,国家广电总局高级顾问和上海、深圳等政府信息化高级顾问。

  侯自强在1996年第一个从国外带回一台网络电视设备,并从2001年开始,连续两年在广电总局举办的全国因特网与音视频广播发展研讨会上做主题报告,大力推广网络电视。他认为,真正影响网络电视未来的将是下一代互联网结构——P2P(peer-to-peer)。

  《互联网周刊》:您认为网络电视的定义是什么?

  侯自强:宽带交互新媒体就是网络电视,任何网络都可以传输。

  《互联网周刊》:有人说网络电视在2005年或者2006年、2007年有一个爆炸式的增长,您怎么看?

  侯自强:随着宽带发展,网络电视才刚刚起步。网络上看电视不外乎两种方式,一是看实时广播节目,二是点播事先录制好的节目。对应的网络电视结构一个是集中的中央源往外播,或者内容存在一个服务器里大家去取。如果是一个源往外播,对于互联网格式就要用多播的方法,不如广播合算。如果是个人去服务器取的点播方式,点播的人多了,服务器会被打爆,比如央视服务器可能支持500线、1000线,超过了不但服务器支持不了,连接服务器的网络也受不了。现在的体系结构是无法支持网络电视爆炸式增长的。

  《互联网周刊》:为什么还会有这么多人热衷于网络电视呢?

  侯自强:网络电视真正的未来是现在大家都还没有提到的下一代互联网结构——P2P,点对点的连接。如果还采用客户机、服务器,内容被中心存储的互联网结构是不可能满足发展要求的。现在任何一个运营商的宽带流量有60%-70%都是P2P的,P2P的特点是每一个计算机既是客户机又是服务器,各自下载一小段互换,减轻传输压力。P2P内容不用存在一个服务器上,是未来互联网最能发挥优势的,未来广播很可能走对等广播(Peer casting)的方向。

  《互联网周刊》:这种P2P的模式好像就是我们现在熟悉的BT和电驴?

  侯自强: P2P的发展可以被划分为三代:第一代是以Napster为代表的、还用中央服务器管理的P2P,这一代的P2P生命力十分脆弱——只要关闭服务器,网络就死了,后来因为版权法被封了;第二代分布式P2P没有中央服务器,但是速度太慢;而第三代为混合型,采用分布服务器。目前我国流行的BT,变态下载和电驴就是属于这类。

  P2P的起因是MP3的免费下载,在2004年的6月,视频首次超过音频,这意味着,巨大的无形的P2P文件共享网络正在被用来传播电视节目和电影,它已经开始改变广电的命运。英国的BBC去年6月开始做内部试验,柔性电视,在它内部的一个客户群中间用P2 P方式做电视,只要下载了它的软件,过去一周和未来一周的节目都在网上,随时P2 P下载看。

  《互联网周刊》:现在网络电视产业链各方对P2P模式的态度如何?

  侯自强:运营商对P2P又爱又恨,很多人就是冲着P2P才装宽带的,但P2P把流量都吃掉了,搞得运营商很狼狈,他们的出口连着中国电信收费很高,大量流量来了出口不够,再扩要缴一大笔钱,运营商们就心疼了。有的运营商就封掉P2P使用者的IP地址,这其实是饮鸩止渴。

  《互联网周刊》:P2P的现实障碍是什么?

  侯自强:现在我国的IP地址不够,都是临时地址,做P2P不知道对面是谁,诚信和安全都有问题,只有用IPV6,每个人都是实名,才能实现P2P的有序管理。

 

  
  

相关文章:
  • IPv6跳级参与国际竞争
  • 东北大学建成双万兆IPv6网络实验室
  • 全国高校首个规模IPv6实验室落户兰州大学
  • IPv6机遇可能超过3G产业
  • IPv6下的QoS体系
  • 下一代互联网开始发力 IPv6新经济呼之欲出
  • IPv6开始产业化进程
  • 内地IPv6资源少于台湾 发展国家面临不公平
  • 对IP技术发展中一些问题的思考
  • IPv6新趋势 各大高校应用逐渐兴起

  • 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

    Copyright(c) 1994-2020 CERNIC,CERNET 京ICP备15006448号-16 京网文[2017]10376-1180号
    关于假冒中国教育网的声明 | 版权所有: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网络中心